物权法规定物业公司多长时间向业主公布账目

如题所述

每年一次,公示期不少于15天。一年不少于一次。采取承包制的不强制要求公布全部财务账目,仅就涉及公共区域经营收益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习惯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及业主对物业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公司在征得相关业主以及业主大会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利用物业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扣除经营成本后应归建筑区划内的全体或者相关业主所有,故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状况与业主的利益息息相关,业主享有知情权。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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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1
采取酬金制的规定一年不少于一次。采取承包制的不强制要求公布全部财务账目,仅就涉及公共区域经营收益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习惯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2个回答  2014-08-20
每年一次,公示期不少于15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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