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要我去外地工作为由,我不想去。而开除我。

公司以要我去外地工作为由,我不想去。而开除我。公司上我去外地上班,我不愿意去,人资部经理找我谈和平分手,就是我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赔我半个月的工资, 这个半个月工资是怎么算法?我现在的工资是 基本工资+每月补贴+加班费+公里补贴 上班4个月,已经是正式员工。第一个月工资还压了500 第一个月1380 第二个月3921)第二个月3544 第四个月3975全部是扣除五险一金后的钱或者请问律师,怎么样我才获得最大的权益来维护自己,或者直接说补偿到更多的工资。

1.你要看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作地区。
2.公司要你主动离职, 正常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公司给你半月工资作为补偿,也算可以了。(每工作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按半个月支付,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支付)。
3.如果单位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你不但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追问

请问一下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噢?

追答

离职前一年的本人平均工资。比如你5月份上班,你就要从4月份往前推算一年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本年4月份到前一年的5月份,共12个月,也就是一年,一年的工资除以12个月,就是前一年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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