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如何上父亲户口

孩子父亲是北京的,我是外地的,父亲还未离婚,孩子现在三岁了想上父亲户口不知道行不行?如果不行,如何上北京户口,出生证明还没拿,不知如何办理,请帮忙,谢谢了

一、孩子户口可以随父随母户口,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5、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二、如果是合法生育二胎的,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如果是非法二胎,报户口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罚款后,才能按照流程办理入户手续。

扩展资料:

出生登记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户口登记材料

户口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登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9

私生子可以上父亲户口。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孩子未在医院出生的或无法证明孩子在医院出生的,根据文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人员,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局面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所以建议拿上亲子鉴定证明,去所在地县卫生计生局申领。

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一般需要的材料有:

(一)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

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

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生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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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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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可以,但是要鉴定,否则如何证明父子关系。
以下提供北京的相关规定:
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准确要求,请直接向要入户地方户籍部门询问。

0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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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01-02

私生子如何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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