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懂法律的朋友们,我想请你们帮我个忙!

我女儿出生第八天,出院第三天,我媳妇在医院就和我说不想管孩子回娘家,我们之间感情一直不怎么好,结婚时间短,吵架的次数很多,我的妈妈在医院和她的父母说了好多好话,我也承诺要好好伺候月子(剖腹产),可是出院回到家第二天,我媳妇还是坚持回娘家,依旧不带孩子,在这期间,也不给孩子吃奶,都是吃奶粉,我和我的妈妈喂,说了好多终于留下了,可是第三天还是坚持回家,我也厌倦了,就把她送回去了,依旧没带孩子,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如果离婚了,孩子最终会判给哪一方?她说不要了,我只能把孩子送回我们老家,由我父母暂时抚养我还需要上班,我怕出了满月,这个女人回来管我要孩子,我岂不是很惨,我是真心的够了,坚决不要了。请好心的懂法律的道友们给我点建议,在下不胜感激!

一般来说,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可以提出,

婴幼儿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归男方: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即使女方放弃了抚养权,也有探视权和给付生活费的义务。

你们可以协商,由女方提请离婚,让女方放弃抚养权。

可以找律师,所有的协议都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确认追问

首先感谢您细心的解答,可是这个女人一点母亲的样子都没有,出生了从来不管,就知道自己好受,舒服,我现在担心的就是一旦孩子长大了,更讨人欢喜的时候,他来要孩子,她岁数不小了,一直没找出去,就碰到我这个啥也不了解的结婚了,可是还是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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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7
哺乳期内的孩子,判给母亲,2周岁以下,一般判给母亲,2-10周岁,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生活情况和抚养子女的意愿,由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决追问

哺乳期的孩子一定判给母亲吗?可是自从孩子出生一点母亲的义务都没进啊,从来不管孩子,一点母乳都不给喂

追答

哺乳期判给母亲是原则,但是若母亲不尽抚养义务,也可以判给父亲

第2个回答  2015-04-17
你好,你要孩子的话,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或者协议确定追问

我怕她非得要孩子,哺乳期之内不是判给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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