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我想问一下?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中说的是,(因事故双方叙述不一致,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
我于2009年6月15日收到了法院的两张《民事裁定书》。其一是(因原告尚未治疗终结,本案中止审理),其二是(原告申请的财产保全,要求冻结我的银行存款70000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我就收到两张民事裁定书,可是我7月19号托朋友问了一下审判员,她说这个案子liao了!!!?还说厅长同意了???前提是没有开庭,我也没收到传票!!(我一直在家,车还扣着)让我必须交70000块钱才能放车!!!这符合法律程序吗?
法院是不是应该把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清呢?

俺的回答呢? 记得昨晚回答过这提问,没有显示才试试问了一句,看来真的只能重新回答了?

1、你这案子不会就这样“了”了:既然已经起诉到法院,你收到的只是法院中止审理和财产保全的裁定,并没有收到判决书或是调解书、你也并没有和对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使对方撤诉,这案子如何了?对方没有拿到赔偿就会撤诉?不可能的事。安心准备应诉吧。

2、那审判员的话,不知是什么意思,你想弄明白的话可以自己直接到审判员要判决书,看她给你判决书或调解书或对方的撤诉申请不,如果拿不出来就是在开玩笑。

3、至于“车还扣着、让我必须交70000块钱才能放车!”:
(1)如果对方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车就只能扣着了,等判决下来后、你赔偿完后才能给你车,如果你赔偿不了车可能会被拍卖偿还对方。
(2)但如果法院没有保全该车(在对方申请了保全的情况下,很可能法院已经查封了该车),你可以在交警勘验完毕后请求交警放车。
(3)如果你急需车辆经营、该车的价值也远大于70000块钱:可以交钱后取车,不交钱或是提供相应数额的担保,车你是拿不出来的。

4、“法院是不是应该把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清呢?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应由双方提供证据、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情况确定各方责任大小、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比例。

5、建议:
(1)可以先弄清那审判员的真实意思,也可以不再理,先想办法找到能证明你责任小、对方责任重的证据,准备应诉吧。
(2)车辆如果急需,可以交钱后领车;如果不急需,只能等判决后再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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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19
肯定还没了。
如果对方撤诉的话,也应该同时撤销冻结的财产。
如果对方没撤诉,本案必须是调解结案或判决结案,可你又没收到调解书或判决书,你也没说你参加过庭审。
估计现在是中止状态,等原告治疗终结后,才恢复开始法庭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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