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况是否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

这些情况是否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
1、在我们拿到钥匙的时候,就提前交纳了3个月的物业费,但当时并没有提供过综合验收证明,我们也没有见到合同中约定的《住宅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截止目前,拿到钥匙已经过去了一年半了,我们仍然没有见到该证明材料,也不知道我们的房子是否合格?如果没有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那就是物业还没有接管相关的工作,也就是说,政府没有验收通过的房子,是不能交付给用户,当然没有验收的房子,开发商也不能将房子交给物业管理。
2、根据小区规划,F座楼前还有一个网点未建,而前面规划要拆除的酒店等没有拆除。
3、一共11层,4栋,整个小区的业主在同一个小区内,均为小高层,但物业收费标准却不相同。6楼以上1.5,6楼以下1.2;都包括电梯费0.4,高层6楼以上水压费另算。
4、2008年1月1日,交钥匙,当时的条件是否达到入住要求?我们小区是封闭式的,而实际上,东南角的开口,直到今年才修好,大门夜间无人看守,卫生打扫达不到小区高层的要求,甚至冬季大雪等待自然融化。2008年的物业不能得到大家满意的程度。

大的问题就这么多。小的问题就不说了。我们小区一共200户,只有30户缴纳物业费,其他都没有缴纳,物业公司打算要告我们。我们是否能胜诉?
大家有懂的,帮忙答复一下,谢谢。

你好:
首先你要明白物业费所包括的内容,他与《住宅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网点未建、东南角的开口都没有关系,如果你在法院以上述理由举证,法院不会采纳,因为这是开发商的责任。
大门夜间无人看守,卫生打扫达不到小区高层的要求,甚至冬季大雪等待自然融化。这是物业的责任。但引发的后果不具备拒交物业费条件。
一共11层,4栋,整个小区的业主在同一个小区内,均为小高层,但物业收费标准却不相同。6楼以上1.5,6楼以下1.2;都包括电梯费0.4,高层6楼以上水压费另算。这种做法无可非议。
建议你尽快成立业委会,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才能提高你小区的居住环境,如果物业公司不提高服务质量,…………解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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