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是否有公摊面积?

我是淄博的。我从我们这儿的民泰龙凤苑(民泰房地产公司)购买商品房(期房,分三期缴纳房款)一套。合同上写着地下室10平方,交房时说比原来的要小,上面写着6平方,结果拿钥匙后,验房时看到地下室只有1.5个平方。我打电话问房产公司,他们说有公摊面积。这出入也太大了,请大家帮忙能告诉我地下室到底有没有公摊面积,应该怎样计算?谢谢了!!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根据我国的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商品房公摊面积包括一下四类:

1、幢内电梯井、管道井、垃圾道、楼梯间、配电间、屋顶水箱间、水泵间、电梯机房、电脑网络室(指智能大厦),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室、技术设备层等为本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
2、各产权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墙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3、含有隔热墙的山墙剔除标准墙厚一半后剩余的面积。
4、幢与幢之间连结的通廊按相连两幢的建筑面积成比例分摊通廊面积。

因此,你的地下室是属于公摊面积的。合同上写了有地下室但是你没有看到,不能阻却你承担这个公摊面积的。但如果这个地下室是隶属于防空设施等的,则不算做公摊面积。

另外,你们开发商对于这些地下室应该按照面积来买卖,但是你们之间合同上有规定的除外。很有可能开发商已经在合同上写明了买卖的基准。这就只能提醒你们在以后的买卖中要重视合同了。

不过,就算卖给了外人,那么如果外人进进出出弄的楼道很脏的话你们作为业主仍然有权利要求物业承担打扫、规整的责任,也可以要求地下室的使用者承担打扫、规整责任。否则,你们可以要求他们承担侵权的责任。如果他们不管电子门造成你们业主的损害的,你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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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2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在我们自己居住的小区会按照相应的测量标准进行公摊面积的规定,而且需要相关的人员进行测量和计算。对于公摊面积的规定,大家还存在一些疑惑,不知道公摊面积到底包括哪些,尤其是有地下室的建筑,对地下室有公摊面积规定吗这个问题不明确,下面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公摊范围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公摊建筑面积、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非公摊面积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分摊原则
约束开发商的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公摊面积的法规主要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颁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其中北京市的规定明确了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不应计人的公用建筑空间。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而且对于公摊面积的范围也是有规定的其中包括了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而对于一些特殊工程的地下室是不属于分摊范围内的,比如防空工程的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第2个回答  2021-03-23

第3个回答  2021-03-23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1
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面积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公共用房和管理的建筑面积,
2、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计入公共面积的部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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