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没过户,法院判我协助过户.

现在法院判我协助买方过户.因为买方没按时给付房款,导致我没拿到钱.我就没买成房子,(我只有这套房子想换下环境.)我不想卖了.但法院判我协助过户.我可不可以不去过户?
余款还给我没付完.

你应该讲讲具体的案件审理情况。案件判决的对错,仅凭你寥寥数语,无从判断。

通常,判决是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效力的!你想不过户,除非推翻这个判决(或者让这个判决不生效)。你可以在上诉期内(收到判决后15天内)上诉,这样一审的判决就不生效了,直到二审判决下来以前。如果你上诉期已过,一审判决就生效了,那么即使你申诉也不影响强制执行。

更何况,现在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凭生效的法律文书,买方根本就不需要卖方的任何配合就可以直接去房地产登记中心去办理房产过户的!(当然需要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所以你消极抵抗是没有用的。

你如果觉得冤枉,是对方违约在先,而你有权解除这个合同,你应该提出你的证据。
建议你尽快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以最大程度保障你的权益!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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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21
不可以了。因为有判决,只能上诉延缓 判决生效时间,如果你不执行判决,对方申请执行一样会办理过户手续的。
第2个回答  2009-07-21
看事实与合同!
1、若属于您的原因未能过户,法院判您协助过户,您得去过户;
2、若属于买方的原因未能过户,判决不公,您可以上诉,推翻一审判决!
第3个回答  2009-07-22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的?是否款齐过户?如果没有类似的条款,那么你就必须过户了。
你也可以不服判决上诉,这样可以让你冷静一下或者寻找出租房。不过终审结果可能没有太多悬念。不要看你合同怎么写的。
另外,如果你不去过户,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不经过你,法院径直执行。
第4个回答  2009-07-22
你卖掉房子再买房子两者没有必然连系,未按时付款你可以追讨逾期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限内你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不按合同执行。除非你能再上诉推翻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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