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房产证在我手中,却不是我的名字,但房款已经交了

房子房产证在我手中,却不是我的名字,但房款已经交了,因为牵扯到对方房子是二手房,而过户到我名下需要缴纳很多的费用,说是房屋使用5年后过户就不用缴纳这些费用,房款交了,房产证给我了,房子我也住着,但是就是没有过户,但房产证的主人给我写的有字据,证明房屋发证5年后和我去过户,这类的字据是否受法律保护?若未过户前房产证主人发生意外离开,这房子还属于谁?我和谁去过户?谢谢,急需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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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07
你这样风险很大的,即使房产证在你的手上,可在法律上,该房子的真正产权人还是属于卖方。买了房,还是尽快把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才是最可靠的。哪怕你们之间有合同、字据或约定,可就像你说的,要是在这期间,卖方消失了,不见了,找不到了,那时候才叫真正的麻烦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6-07
我不清楚法律,我觉得房子都买了,就算再花多少钱也得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吧。 什么字据都没有把房子改到自己名下保险。。
第3个回答  2009-06-07
别省费用了,现在国家已经调控两年就够了。干嘛等五年?? 写个最低的合同价去过户,费用也很少呀~~~~
第4个回答  2021-02-08

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为什么房子还不是自己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