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本案中,受伤一方当事人年龄在75岁以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距离受伤时间约有大半年,死亡应与伤势无关),其继承人作为本案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残疾赔偿金该如何计算?按5年还是1年?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规定中,除了伤残赔偿金还有死亡赔偿金,如果受害人因伤而死亡,时候可以诉请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应该是建立在受害人伤残且存活的基础上吧?受害人在诉讼过程中非因损伤死亡,是否应该只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按照上述规定,应按5年计算。

另,即使是因伤而亡,赔偿标准也是5年。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补充:
不管何种结果,都只需,也必须赔偿五年。
因为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都属于精神损害之赔偿。
伤残后因伤而死亡,无需赔偿伤残赔偿金,只需赔偿死亡赔偿金。——5年。
伤残后非因伤而亡,只需赔偿伤残赔偿金(5年)而不需赔偿死亡赔偿金。即使是定残后之次日发生其它原因的死亡也是如此。
因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对害人的一种惩罚,同时也是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一种补偿。
只要符合赔偿的四大构成要件就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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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按照上述规定,应按5年计算。

  另,即使是因伤而亡,赔偿标准也是5年。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补充:
  不管何种结果,都只需,也必须赔偿五年。
  因为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都属于精神损害之赔偿。
  伤残后因伤而死亡,无需赔偿伤残赔偿金,只需赔偿死亡赔偿金。——5年。
  伤残后非因伤而亡,只需赔偿伤残赔偿金(5年)而不需赔偿死亡赔偿金。即使是定残后之次日发生其它原因的死亡也是如此。
  因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对害人的一种惩罚,同时也是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一种补偿。
  只要符合赔偿的四大构成要件就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6-11
如果只生存了一年的时间,应当按照一年的标准赔偿。如果不足一年也可能对方会提出按月计算。如果能有证据证明受伤前老人身体状况很良好或者有证据能证明老人去世与受伤有一定关联,那应该是能要求死亡赔偿金的。但如果要求了死亡赔偿金应该就不能要求伤残赔偿金了,因为二者在最高院04年的司法解释中已经确定二者皆是财产性质的赔偿。无论死亡赔偿金还是残疾赔偿金都是为了补偿受害人及其家属因为所受侵害在将来即将发生的损失,它们所保护的对象是重合的,对于一个侵害事实不能依据不同理由提出双重赔偿请求。但是家属可以在提出上述一种财产赔偿的基础上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有证据能证明 的话法院应该会支持这种诉求。建议详细咨询律师。注意保留医院出具的单据。
第3个回答  2015-06-06
  直接按照原来的伤残等级进行计算,当然如果是受害方死亡,且其死亡与之前的受伤害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即前期伤害行为对后期死亡有参与度,则可以申请鉴定,直接按照死亡赔偿金乘以参与度系数进行索赔。
  总的来说,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只是改变了诉讼程序,并不影响索赔数额的计算。
  具体的法律规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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