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笔应收帐款已经有3年没有收回,之前一直没有计提坏帐准备

请教是真接用转销法,还是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具体分录如何做谢谢

根据问题描述,企业一笔应收账款已经有3年没有收回,并且之前一直没有计提坏账准备。针对这种情况,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使用转销法:
- 首先,应将该笔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
- 接着,将该笔坏账转销,即从应收账款账户转入坏账损失账户;
- 最后,将坏账损失账户结转到损益表,对利润产生影响。
2. 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可以将该笔应收账款确认为以前年度的坏账,即做为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项目;
- 在记账时,将该笔坏账直接记入当年的损益调整科目。
以上是两种常见的处理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内部财务政策进行决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及时计提坏账准备,以防止应收账款的风险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总结起来,对于企业已经有3年没有收回的一笔应收账款,在没有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使用转销法将其确认为坏账,或者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企业情况而定。
扩展资料:
转销法通常用于处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它是一种会计方法,旨在核实和折旧坏账,以保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转销法的基本思想是将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从应收账款账户中剔除,并将其转入坏账损失账户,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表。
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一种将特殊问题记入以前年度损益的会计处理方法。通过将这种问题当作以前年度的错误进行纠正或调整,可以保持当前年度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并遵守会计准则的要求。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会影响当前年度的损益表,而是在以前年度的损益表中作出相应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可能对坏账处理有所差异,企业在进行处理时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具体操作,并保持财务报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财务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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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14
对企业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 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十八条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能够提供上述依据的,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企业资产损失经济鉴证证明,报主管地税部门批准,可做账务处理直接核销: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应收账款

按规定已提坏账准备的,要通过坏账准备科目进行核销,准许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http://njds.nj.gov.cn/cn_site/zxfw/zcdt/52649.html

第2个回答  2009-06-14
不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可以是直接转销,也可以是备抵调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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