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地上有个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按规定操作,腿让龙门架给夹断了,然后弄医院去治,踝关节脱臼,腓骨断了,手术后医生打包票恢复后跟正常人一样,我们工地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是只赔2万4,可是医药费就用了快4万了,我想问的是先不管保险公司赔我们单位多少,而是我们单位就这事还需要赔这个病人多少钱,只是法律范围内我们需要赔多少,还有需要说明的是,这人是我们项目部分包工程的一个小工头,本来就是给我们干活的,工期耽误了我们也就不说了,还存在不存在误工这一说,我想知道合理情况下病人提出多少的赔偿要求我们可以满足他,多少算是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