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的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毕业生,现在在国家公布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建设局工作,本身也是少数民族,想报考B区10年研究生,请教各位:
1、照顾政策能照顾多少分?录取人数有限制么?
2、报名时,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或办理哪些手续?是我自行办理还是单位办理?
政策我知道,*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请大家回答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