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没抚养过女儿,女儿将来还必须赡养父亲吗?

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有一个朋友,现已经20岁了。他父母在他5岁左右就离婚了,他判给了他母亲。他母亲改嫁,他是在他继父家长大的。他亲爸后来再婚,有个儿子。我朋友爸没有给我朋友抚养上付过一分钱,也没有再联系他。他与他亲爸一点感情也没有。请他像这种情况,他将来有没有义务赡养他亲爸。
请列出法律依据。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因此,即使父亲没有抚养,但是不具有上述三个情形的,子女依然要尽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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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02
有义务,他父亲不抚养他那是父亲没有尽抚养的责任,但相应的不会取消子女赡养的义务,义务不会根据责任而不成立。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09-08-02
广东胡律师:

他亲爸对他的抚养义务,及他对他父亲的赡养义务不是成正比,两条是平行的,也就是说只他与他亲爹是亲父子他就有赡养他亲爹的义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8-02
依例他是由继父抚养长大的,他理论上的父母应该是他继父或亲生母亲,所以尽义务原则上是指的其继父和母亲;他亲生父亲在理论上已经遗弃了他,所以做为父亲应该也没有脸再来找自己亲生儿子的岔。当然,如果他以血缘为据来找自己的亲生儿子尽义务,做为人子,也还是要尽一定义务的——可这种义务,尽起来可能比不尽还让他难受!做为一个遗弃者,如果还有一定的人格尊严,我想他是不会选择这条道路的。因为这样一来,他将变成一个遭任何人白眼的社会渣滓,活着比死了还难受的!
第4个回答  2009-08-02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当然有了,你可以告他父亲不尽抚养义务,但你的赡养义务还是要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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