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公司能否辞退员工..

今天二月份因为帮公司工作时,因为工作器材出现问题了,,

导致我的工伤了,手骨骨折了..

因为我工作,公司没有按要求帮我购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

住院费公司支付了,,但是之后每次去复检的都是我自己先支付,,到现在公司都还没有给我报销去医院复检的费用..
因为公司没有帮我购买好社保,医保,我就去劳动局投诉了公司,
劳动局向公司提出要求帮我购买医保,社保,,或者公司把我辞退了,,
因为气愤,心有不甘,我就选择了公司把我辞退了,,

想请问下.现在公司这样能否辞退我,,我能得到什么的补偿啊??

急急急,,请各位朋友帮帮忙,看我有什么解决的方法..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4
昨能这样选哦,要辞退也是公司辞退你哦,工伤是没有办法的事,谁也不愿意摊上这事,既然已经被辞退了,那只有处理喽:
1、收集对自己有利的一切证据,能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的所有东西,工卡,厂牌,交接单等等。
2、要有证据能证明自己伤情系工作时间内发生。
3、找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辞退赔偿和工伤一次性赔偿。
4、若未达到要你的要求,可上诉人民法院,不过本人不建议使用,到上诉法院很烦很烦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29
您好: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如果你属于在医疗期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了该法第39条规定的属于有职工过错的情形外,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2、如果属于上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公司辞退你是违法的,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补办保险等。
3、如果公司没给你上工伤保险,而你确实因公负伤且做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项目和数额标准支付费用。
第3个回答  2020-05-16

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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