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7-26
赔偿什么?劳动者是为了生活才去工作的。劳动者属于被雇佣的关系,不是合作。因此不存在对方批准与否。
但例外的是,如果你的朋友带着公司的资料到另一家公司,致使公司的机密受到损失,你朋友和另一家公司是要赔偿的。
第2个回答 2009-07-28
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的朋友已经提交辞职书,三十日后自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离职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7-28
不用理那公司,把手机号换了不结了,叫他找不到你朋友
擅自离职也不用赔偿,法律就没这样说过,最多工资没了,不是早离了吗,那什么事都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7-30
根本不需要理睬他,如果公司再找你朋友可以告他骚扰,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