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10年1月实习开始一直在现有单位工作,目前为止已经是4.5年工龄的正式员工。工资自1500陆续涨到了2013年的税前4000元/月(提成另计),2014年老板以都没涨工资的原因没有涨(有部分员工以各种名义涨了500-1000元不等,名义不同)。今年年后开始,老板借各种缘由批评或苛扣应得提成等劳动报酬,共计3700元。并向降低我的工资至3000/月。与办公室最低工资员工一致,比新进公司4个月的员工低500元 证据补充:两张违纪通知单,任命书,各个月的工资单复印件,人事明示暗示让我主动辞职的聊天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