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苛扣应得工资作为罚款,并在未通知商量的情况下,要降低25%工资,远更低于刚进公司半年的新近员工

本人自2010年1月实习开始一直在现有单位工作,目前为止已经是4.5年工龄的正式员工。工资自1500陆续涨到了2013年的税前4000元/月(提成另计),2014年老板以都没涨工资的原因没有涨(有部分员工以各种名义涨了500-1000元不等,名义不同)。今年年后开始,老板借各种缘由批评或苛扣应得提成等劳动报酬,共计3700元。并向降低我的工资至3000/月。与办公室最低工资员工一致,比新进公司4个月的员工低500元 证据补充:两张违纪通知单,任命书,各个月的工资单复印件,人事明示暗示让我主动辞职的聊天记录等等。

第1个回答  2014-08-28
1、单位不能单方降薪;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如你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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