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尽量和对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私下解决。
不能达成协议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对方的店面如果登记在自己或者配偶名下,可以依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登记在他人名下,需要有证据证据他人名下房产实质归债务人所有,可以申请执行。
是否聘请律师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如果案件没有纠纷,只是单纯索要债务,可以不聘请律师,毕竟标的额80万的案件,律师费就要5万左右,也是不小的数字了。
第2个回答 2009-07-18
首先当然要由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建议在起诉前不要惊动对方,先弄清他有些什么可执行的财产,这些财产藏在何处,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再起诉,防止他逃避债务而隐藏或转移财产,给法院执行带来难以执行的将局。
当你胜诉后,在法院执行期间,也要看他是否有清偿能力,如果这个人除了生活所需外,其它一无所有,法院执行呈现被动局面,这个案子也是无法执行的。
要保障有效的追回你的借款,光靠法院也是不现实的,还得靠你的灵机转变。比如在法院执行时,他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法院执行遇到困难,你应当主动提出一套可行的方案,要求被告重新拟定一套还款计划,采取分期偿还。这样,跟最后追回欠款找到最佳机会。他总不愿意一辈子没有钱吧,或者有钱总是藏来藏去的,一但有一天看准他已经有偿还能力的时候,首先请求法院对他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他逃避债务将财产再次转移,给法院执行再次带来将局而难以执行。然后你再次要求法院立即执行,这才是成功的选择。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第3个回答 2009-07-18
你可以请个律师代理你诉讼,将债务人起诉到法院,关于律师的费用这一块,一般有二种,一种是按诉讼比例收取像50万的案件一般收取2-4%,另一种是风险代理,收的比例在15-30%,不见到钱律师就白做了,见到钱才有收益,这种情况一般律师会慎重考虑案情才会做的。
第4个回答 2009-07-18
还有种方式为你将债务打包出售给讨债公司,就是你和债务公司约定,你将你对债务人的债权转移给讨债公司,譬如你得债权标的为50万,给你打个折讨债公司套现给你30万,然后欠你钱的人就跟你没关系了,钱由讨债公司去追索。当然,讨债公司能追会多少 叶不关你事儿了。
在民法中,债务人的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仅需通知债务人既可。
有欠条就起诉吧,然后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