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断脚骨折算工伤吗

我老婆11点下班,在回家路上踩自行车摔倒,左脚以成骨折,现住院13天了,手术费大概要不3万元左右,医院没有钱交,手术一直在拖啊,公司没有买保险和签劳动合同,交了3000元以后就再也没有答复,谢谢谁能帮一下我
公司不肯出钱的原因是我老婆以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

上下班工伤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上下班时间、必经之路、受机动车伤害。所以,你老婆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你们的情况应该按照医疗保险来处理,由于公司没有买保险和签劳动合同,所以才交了3000元钱。你们不应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和单位把关系搞僵。

现在你要做的是和单位沟通、协商,尽量取得单位谅解,让单位多拿钱。实在不行,万不得已,只有以公司“没有给职工买保险和签劳动合同”而去劳动部门反映,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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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17
你老婆的算工伤的,劳动法上有规定,上班前三十分钟和下班后的三十分钟出现事故都属于工伤,现在你们只管到劳动局做工伤认定,等工伤认定下来,各种证据都收集齐全了,他们再不管,就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告他们。
第2个回答  2009-07-18
国家法律规定,工作场所以及上下班必经之路上受到的伤害都属于工伤。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就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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