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办房屋不动产证的作用是:
一、明确权属。通过不动产登记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二、便利权属上的转移。在不动产登记后,可以通过出租,出资,抵押,转让等方式获取财产上的收益和融资的必要;
三、交易更加安全。随时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避免一地多租或者一房多卖的风险;
四、减少农民行政上的缴费。精简办证流程,少缴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