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宅基地土地证,我弟弟使用我的地皮建设厂房,没有合同,现在要拆迁.我弟弟说:地皮随房走.我怎么办?

弟弟说:他问过律师了地皮随房走,拆迁赔偿和我没有关系。地皮上我弟弟建了作坊车间并使用了10多年了。我身有残疾,我该怎么办啊?请大家帮帮忙吧!谢谢。。

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费用和附着物费用部分,你只能获得土地补偿费用,附着物费用归你弟弟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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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30
你是被拆迁人,即使是给你弟弟的这个补偿,也是要给你的。

从法律上来说,补偿都是给被拆迁人的,拆迁方也是要跟你协商的,你有权利证书,你弟弟没有,如果你弟弟要侵损你的权益,那你就不能坐以待毙了。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6-08-30
你也去咨询下律师啊 他能去找律师摆明了想不还给你的 亲弟弟都做这份上了 你也不用有啥顾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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