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去香港的探亲证,我想问排去香港的单程证是不是要另外去办?

我现在是去香港的探亲证,我想问排去香港的单程证是不是要另外去办?

可以同时申请,只是申请单程证定居要有一段时间。

申请探亲证:
探亲签注(T)发给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的申请人。探亲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共三种。持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14天,持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有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是指:配偶,子女、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探望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3个月多次签注。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1次签注。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签注。
申请手续:
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1张。(如首次申办或 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5、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1)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件(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
(2)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探望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亲属的,1年之内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配偶、子女符合以下条件,可随同申请:
(1)申请人的配偶、子女须随同申请人本人一起同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人本人没提交申请的,其配偶、子女不予单独受理。
(2)申请人的配偶、子女须与申请人本人属同一户口所在地,才予以一同受理。
(3)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配偶、子女签发与申请人本人相同的探亲签注。
7、属于出境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8、特别提示: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申请签注时须确保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超过所申请的签注有效期20天以上。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20元。
多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100元。

单程证: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夫妻团聚类申请,须由本人和港澳关系人共同前往接受面见和询问。
夫妻团聚及偕行子女类
即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还须提交:
(1)交验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
(2)申请人有婚姻史的,提供此前婚姻情况说明及证明;
(3)与港澳关系人生有子女的,交验其子女出生证明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偕行子女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同子女投靠父母类。
注意事项:
(一)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实行定额审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每年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交的照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申请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四)申请人和拟团聚的港澳亲属应按要求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询问和现场采集面像。
申请单程证的计分方法是从正式注册结婚当日起 , 每天按0.1分算约四、五年
所以两年后才申请还不晚。
如小孩出生的时候,其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申请《永久性居民内地所生子女赴港定居申请》。这种是不计分的。一般一年左右即可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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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3
好难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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