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全款买的地下车位,写的女方名字,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如题所述

不是,是女方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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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9
从现在看,虽然是婚后女方的父母买的车位,而且写她女儿的名字,这也应该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虽然是婚后,但是这个车库的资金是他母亲提供的,也就是归属于他女儿,也就是女方应该的,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说你们在婚后夫妻之间二人所挣的钱,所购的物,这些是夫妻共有财产财产,对于他父母给买的,这是他父母赠与他的,是跟你没有什么关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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