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丢了多少钱可以立案

如题所述

东西丢了金额达到一千元以上可以立案。
在北京,如果财物疑似被盗窃,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千元以上,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受理。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以盗窃罪立案。因此,如果丢失的物品金额达到一千元以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
东西丢失立案的条件:
1. 当事人的财物丢失后,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2. 公安机关接报案件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
3. 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即受即立即办理;
4. 公安机关在七天内一般会决定是否立案;
5. 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需要查证的不超过7日;
6.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7.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应当立即接受并制作笔录。
综上所述,如果在北京丢失的财物涉案金额达到一千元以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立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会立即办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需要查证的不超过7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对于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接受并制作笔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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