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视为放弃工资吗

如题所述

自离并不视为放弃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员工自离,也应获得其工作期间的工资,通常工资会在当月结清。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虽然员工自离可能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员工就放弃了获取工资的权利。员工的工资是基于其实际提供的劳动来计算的,只要员工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自离是未经批准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违约或违规的问题,这可能会导致员工在工资结算时面临一些扣除或罚款。
工资拖欠三十天是违法的,工资的支付方式是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月支付的,属于违法;按月支付的工资包含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其他提成应得。如用人单位实在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经与所有工人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自离并不等于放弃工资,员工仍有权获得其已经付出的劳动所对应的报酬。但需要注意的是,自离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违约或违规问题,因此员工在离职前应与用人单位协商好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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