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居住证的签注规定,本文将对该规定进行详细解读。📝签注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