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岁那年去打工,从年初到年未,结账的时候是在业主营地武警水电部队实面登记照像发的,发了3万多,我是农村的孩子没见过那些钱,我有点担心,因为从业主营地回住处有一段路程,刚好老板的舅舅在哪里,平时也好玩,他说我帮你拿上去,我就相信了他,可回到住处时找他拿钱,他说我的钱被老板拿走了,没有问过我,没经我同意,我给老板打电话他以经跑路了,他因为自己乱花钱借了些高利贷,他就说会还我的,也没什么字据,后来我一直跟他要钱,他就今天明天的,我说我要报警告他,又还几千,直到现在,7年了还有一万多,本来也不想要了,但现在急需用钱,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