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出现这样的事情,监护人和打开井盖的人责任最大。首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理应要看好自己的孩子,虽然百密难免有一疏,但孩子出了事情也不能说完全免除自己的责任。再者,井盖的负责方到底是谁,也还是个谜,这个居民楼是上个世纪80年代建成的,那时候就有这口井了,但是既然已经废弃,为何没有人来做好相关封锁措施,让这个地方成为了安全隐患之地呢?
相关新闻报道,有居民曾看到热力公司的人维修管道时打开了井盖进行抽水,但是这个说法也没能得到热力公司的证实,仅凭居民的一面之词,我们也不敢妄下定论,谁打开的井盖也就无从考证了。
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老旧的居民楼大多没有物业公司监管,一些安全隐患始终没有办法排除,好在这次小男孩只是局部擦伤和红肿,不是特别严重,也万幸没有他完全掉进井里,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但是有了这一次,谁敢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再有第二次,第三次呢?所以即便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我们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及时站出来处理,而且居民楼大多数家庭都有孩子老人的,万一再发生什么事情再来追究是谁的责任的话恐怕就会为时已晚了!
孩子正处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童年,如果在自家院子玩耍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是很不恰当的一件事情。所以,监护人也一定要尽好自己的责任呀,呵护自己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责无旁贷!在孩子还未真正长大之前,都一定要护他们周全!万一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造成的后果肯定也是一个家庭无法承受的,所以我认为,这次的事监护人和打开井盖的人当负主要责任,大家可都长点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