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不赔钱宁愿坐牢

如题所述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之间作为量刑起点。不愿赔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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