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一篇什么文章

如题所述

《故乡》是一篇由文学家鲁迅写的以农村生活为题材的短篇小说。

小说写“我”“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通过自己在故乡的所见所闻表达了离乡多年后重新回乡的一番物是人非的感慨。小说一开始所极力渲染的那种悲凉的气氛,是为后面的感慨作渲染和铺垫:“时候既然是深冬……没有一些活气。”这也正是“我”此次回乡的悲凉心境的反映。

作者忍不住怀疑“这可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旋即转入对故乡的回忆:“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又恍然意识到,“故乡本也如此”,只不过是“我”的心境变化而已,“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来就没什么好心绪”。这“心境的变化”表明了“我”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离本乡、“走异路,逃异地”,到现代都市“寻求别样的人们”。

这一段隐藏在小说背后的曲折经历之后,却仍然在为生活而“辛苦辗转”的失落和悲哀,而这一切正是作为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普遍困惑和迷茫。带着这样的心绪,“我”回到了久别的故乡,心中自然感到了无限的凄凉。在这个意义上,“回乡”也正是“寻梦”,从而带有了一层形而上的人生况昧,表达了一个出走异乡的现代文明人对于故乡的眷恋,一种难以割舍的乡土情怀。

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故乡》是一篇由文学家鲁迅写的以农村生活为题材的短篇小说,创作于1921年1月,最初发表于《新青年》9卷1号。

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毛泽东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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