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生产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9
分类: 社会民生
问题描述:

我国以前不是有过一种叫生产队的?他后来怎么就解散了?是什么时候解散的?我听我老爸说过他们小时候的事。现在想请教那个高手可以帮我解解疑惑。到底生产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解散的。全国各地都是同一个时间吗?

解析:

人民公社和生产队

人民公社是1958年-1982年中国农村中和基层政权组织相结合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属县领导。1958年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内部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线。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一般一乡建立一社,社会合一。1978年中国 ***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 *** 后,人民公社遂靠解体。

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产物,是人民公社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组织中的最低一级组织单位,它既是劳动组织的基本单位,又是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负责直接组织生产、分配和完成国家的计划任务,生产队对其所有的土地、山林、草场、滩涂、牲畜、农业机械有经营的自 *** 。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并率先取得突破的,而农村改革最重要的举措是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上世纪50年代未60年代初,中国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曾经出现过几次“包产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但每次都被否定于萌芽之际。1958年建立起人民公社的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由于高度集权,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长期处于绯徊局面。

1978年夏秋之交,安徽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旱灾。面对困境,安徽省委作出了“借地种麦”的决定。在这项政策鼓励下,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的农民秘密达成了包产到户的协定。

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上重要文件,鼓励和支持农村搞家庭副业,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允许“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

1981年10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1982年1月1日, *** 中央批转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实行的各格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纪要》肯定:包干到户基本上是人户经营。

1982年后,双包责任制进一步推广和完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包括生产队随之废除。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对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给予充分肯定。1983年1月2日, *** 中央印发《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进一步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出这种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要求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注:本文所提到的生产队与目前仍存在的国营农场、林场等内的生产队不属于一个范畴。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前者曾经是我国政治架构中的一个环节,是最基本的组织单位,后者只是其所在农场等企业单位中的内设机构,不具行政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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