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志愿兵退休政策

如题所述

年满五_五周岁的,可予以退休,由本_原籍或直系亲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接收安置。退休费、福利待遇和住房等,按军队_部退休的规定执_。退休_数和安置地点,由各_单位于每年六_底以前上报总参谋部。
一、转业安家补助费计算
1、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2、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二、关于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国家分配或被招收到国家机关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军龄应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2)、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从县征兵办公室(或人武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
(3)、复员、退伍军人,回农村参加一般农业生产后,又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时,其军龄应与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之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时间不能计算工龄。
(4)、在职人员(包括学徒工和集体所有制职工)参军、转业、复员、退伍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参军前的工龄、军龄和转业、复员、退伍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5)被判刑后开除军籍的复员退伍人员,刑满释放后参加工作的,其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时算起。判刑后保留军籍的,可将服刑前后的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义务兵退伍后,在其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与军龄应计算连续工龄。
(7)临时工应征入伍,复员转业后又参加工作的,可将其参军前最后一次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服兵役的军龄和复员、转业后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军人转业身份证办理流程
1、到接收单位报道:(行政介绍信、供给介绍信、组织关系、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开报到证明。
2、军转办(人事局):开接收单位行政关系、公安分局的入户介绍信。
3、接收单位:将军转办开的“行政介绍信和部队开的行政介绍信、供给关系一起交给接收单位→开户口卡内容的证明信。
4、人武部:转业证、一张一寸便装照片办预备役登记,转业证上盖章。
5、公安分局:带军转办(人事局)开的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开的户口卡证明信、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配偶户口本、结婚证、家属身份证→开入户通知单。
6、派出所:带军转办开的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开的户口卡证明信、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公安分局开的入户通知单、转业证、配偶户口本、结婚证、家属身份证到派出所办落户,等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国_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第四条 志愿兵退出现役,有师以上机关批准,填写《志愿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发给国防部制发的《志愿兵退出现役证明书》。
第六条 志愿兵退出现役时,本人申请复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应予鼓励,除由部队按规定发给省产、生活等项补助费外,生产、生活有困难的,当地_民政府应协助解决。
志愿兵在服现役期间,因家庭发生重大变化,本_要求回乡的,需有县(市)_民政府民政部门证明,经师以上机关批准,准予复员回乡。
第七条 志愿兵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由部队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并经师以上卫_部门鉴定确认,基本的,或年满五_五周岁的,可予以退休,由本_原籍或直系亲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接收安置。退休费、福利待遇和住房等,按军队_部退休的规定执_。退休_数和安置地点,由各大单位于每年六月底以前上报总参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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