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死亡了,还能打官司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31
起诉人死亡中止诉讼。对于原告去世的情形,人民法院会依法中止审理,有新的继承人代为诉讼的,人民法院会继续审理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中止诉讼。
一、打官司时,需要由被告负责举证的有哪几种情形?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二、打官司时,当事人无须举证的几种情形?
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
2、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三、打官司时,诉讼的构成要素有哪几种?
1、要有法院参加。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法院以外的机关、组织或个人裁决争议,都不是诉讼,不具有诉讼的效力。通常情况下,没有法院的参加就不构成诉讼。有些刑事案件虽然并不到法院,到检察院那里诉讼就结束了,这种情形,并不是完整的诉讼过程,而是具备某种条件时诉讼的提前结束。
2、要有控告方和被告方的同时参加。仅有告状指控的一方,没有被指控的对象,或者只有被控的一方,没有指控的一方,法院不可能立案审理,因而也不构成诉讼。
3、要有通过起诉讼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在法律上称之为诉讼请求,即原告起诉时提出的请求。比如,检察机关起诉时必须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定罪判刑的请求,民事案件中原告也会提出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方面的请求。没有诉讼请求,诉讼无法构成,也毫无实际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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