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闯红灯导致发生车祸,首先由闯红灯者负事故主要责任,驾驶员虽无主观过错,但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承担对方百分之十的经济损失。
但按照百分之十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照10个月平均生活费支付。但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