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有什么含义

如题所述

以诗歌来感发意志,促使个体向善求仁的自觉,以礼实现人的自立,最后在音乐的教育熏陶下实现最高人格的养成。

出处:《论语.泰伯》本章里孔子提出了他从事教育的三方面内容:诗、礼、乐,而且指出了这三者的不同作用。它要求学生不仅要讲个人的修养,而且要有全面、广泛的知识和技能。

扩展资料:

音乐是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是民族文化精神的重要表现形式。据《论语》记载,孔子的学生子游做武城宰时,就曾以弦歌的形式来宣扬教化。

尽管在古代典籍中有大量关于古代音乐形式以及音乐思想的记载,但如孔子所称道的《韶》、《武》以及千年以来数量巨大的古代乐曲,我们今天已无缘识荆,即使是在敦煌发现的唐人大曲写本乐谱,由于书写潦草等原因,今天也很难说能够正确释读。

这样,宋元以来用工尺谱记载的乐谱书籍,就成为了我们认识古代音乐极可宝贵的资料。理论上说,这些曲谱属于戏曲文献学范围,它们继承唐宋声诗与词乐,吸收了鼓子词、诸宫调、唱赚、转踏等曲艺元素,以及民间俗曲和外族音乐,经过长期打磨、加工,进而形成了独具风貌的音乐形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兴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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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5
1.兴于诗

孔子之时,诗在知识阶层一次次的引诗、歌诗、赋诗中,不断地重塑着自己的权威和经典地位。诗作为礼乐文化中的举足轻重者,乃是“贵族交往活动显示修养、身份和传达信息的精致委婉的文化形式”[xv]。也可以说,诗在当时已经成了礼仪文化共同体内的一种言说方式和生存方式,小至人与人之间的赋诗应对,大至国与国之间的外交辞令,都离不开对《诗》的非现成化的随机运用。

“赋诗言志”、“诗以合意”[xvi],“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xvii],表明了当时“六经注我”的用诗风气。这种风气使得用诗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和诗的本意有相当大的出入。这就要求,一方面,交往活动的参与者必须学诗,不学诗则无以开口,孔子讲“不学诗,无以言”[xviii]就是对此而言;另一方面,学《诗》也不能止于学而知之,而是要学而能化、学而能用。于是,这种学既表现在“对《诗经》数百篇的诗句极为熟悉,不仅可以自己信口拈出,而且能迅速了解对方所赋诗句的出处和含义”,又表现为“对‘断章取义’的称引艺术有高度的把握,能够根据各种复杂的情境用赋诗来应对变化和表达意愿”。[xix]

《论语》中共有两处孔子结合具体篇章与弟子讨论《诗经》的记载,我们且来看看这两场对话: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学而》)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八佾》)

“始可与言《诗》已矣”表明学诗、言诗必须要能够“告诸往而知来者”,也就是说在学诗上要能够融会贯通、触类旁通。而针对学诗上的学而不化、化而不通等现象,孔子就批评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xx] 除此之外,孔子所强调的言诗要“告诸往而知来者”,更表明了他对诗的诠释有着明显的德化指向,这在上面的两场对话中都可以得到说明[xxi],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才对子贡、子夏这些学子大为赏识。这也可以说是孔子的断章取义、“六经注我”吧。而也只有在孔子的这种解释原则下,我们才能恰如其分地切入对“兴”的理解和领会。

关于“兴于诗”之“兴”,朱子的解释是“兴,起也”[xxii]。上面第二个例子中孔子所说“起予者商也”之“起”也可以说就是兴的意思,虽然此处朱子的解释只是“起,犹发也”。但是在解释孔子所说的“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之“兴”时,孔安国只是注解为“引类譬喻”,而朱熹则解释为“感发志意”。因此,兴就是起、发或者是启发之意。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孔子所说的学诗不仅仅要我们能告往知来,更要能从诗中领会到德化意味。而诗之兴也能在如上的两个方面启发(起发)我们,它不仅止于让我们学会譬喻、产生联想,更重要的乃是诗“可以通过具体的譬喻和生动的联想,来感发和振奋我们的心志情意,使我们从感性的‘美’的体验,上升到理性的‘善’的意识。这正是立德修身的起始阶段”[xxiii]。而孔安国的解释显然忽略了孔子的这个最终的德化或伦理指向。

诗的德化指向在孔子之时已是共识,比如“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xxiv]。孔子更是看重诗教,《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其中的《诗》就是指孔子在《论语》中一再提起的“诗三百篇”。孔子明确地将诗教与成就君子结合起来,“入其国,其教可知也。温柔敦厚,《诗》教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xxv] 诗教在于使人侵润于诗中,并最终成为文质彬彬、温柔敦厚的君子。而诗之所以能有德化之功,乃是因为在孔子看来“诗三百篇,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xxvi]。无邪,就是纯正,无过无不及,也正因为诗(思)无邪,才能起人、兴人。当然,这里面有个孔子删诗、整诗的前提[xxvii],不过孔子对诗的整删本身就是一个对《诗》的伦理化的解释过程。

2.立于礼

在《论语》中,与“立于礼”相同的表述还有“不学礼,无以立”[xxviii]、“不知礼,无以立也”[xxix]。这些足以表明学礼、知礼的重要性,但问题是:礼之立人,要在什么样的意义上理解才是恰当的。

直观孔子的动容貌、正颜色、出辞气,耳边回荡着孔子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我们的疑问随之而来:孔子的言传身教不正是想把人塑造成一个揖让进退的礼器吗?《论语·乡党篇》中所描绘的那个孔子难道不是一个机械的、呆板的形象吗?即使我们承认这一篇的描绘是生动的,但那难道不是在“戴着镣铐跳舞”吗?“以礼杀人”、压抑人性、束缚自由,“礼”总是这样在最大的程度上被我们误解着,即使我们生来就在礼乐世界之中生存着,我们也可以最轻而易举地从所谓的“礼仪之邦”之传统中读出“吃人”二字。

但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工作并非是“礼”赞,而是想努力地朝向现象本身、亦即孔子所倡导的是怎样的礼。从其弟子“子绝四”的记述以及《论语》文本记载的很多事例来看,孔子并不是固执之人。比如在对待礼的问题上,孔子并不固守原来的礼而注意到了礼的损益原则[xxx]。孔子之时,礼经历着损益,礼的危机使得“在春秋后期,‘礼’与‘仪’的分辨越来越重要”[xxxi]。礼与仪也就是《礼记》中提到的“礼之本”(礼义)和“礼之文”(礼仪)。与礼仪相比,孔子更为看重礼的精神[xxxii]:

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子罕篇》)

从孔子“吾从众”与“吾从下”的对比可以看出,礼首先并不意味着麻冕或玉帛,所以孔子认为礼仪上的某些损益是可行的,但是这种损益应该有理有节,如果我们忽视礼的精神,或不能领会到本真的仁爱,那么我们所在乎的也将只是礼在形式上的变化,而礼则会由此堕入形式化。据此,孔子明确指出了若是“人而不仁”,礼乐也就无从谈起,就像我们在前面讲的,如果为孝不敬,那么这种仅仅意味着能养形式上的礼就是不合礼的。在这里,似乎有点仁为礼乐奠基的意思,不过我们先来看看下面的这场对话: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颜渊篇》)

尽管孔子在此的“克己复礼为仁”只是重复“古志”[xxxiii],但是从其下面的解释来看,孔子是相当认可这句话的。问题是如果说仁为礼乐奠基,那么何来“克己复礼为仁”?因为后者似乎又表明了礼乐为仁奠基的意思。

其实,孔子在此使用的乃是一种类似于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的方法。我们在前面的工作已经凸现出仁奠基于本真的生存现象,是对人与人之间本真生存关—系的本真领悟。礼不是别的,礼就是在这种本真领会基础上的一种伦理建构,并进一步体现为礼仪与礼义的结合,只是礼仪具有相对的灵活性和变化性。因此,本真的礼就“是人与人之间动态关系的具体的人性化形式”[xxxiv],而也只能在这种动态关系中,仁爱这种情感才能生发出来。《礼记》有言:“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xxxv] 又说“礼者,理也。”[xxxvi] 讲的就是这个“理”。所以,“克己复礼为仁”并不意味着礼乐为仁奠基,而是说只有返回到非礼勿为的本真生存现象中,我们才能很好地领会仁,并由此踏上行仁的道路。否者,一味沉沦于无礼的行为之中就难以上路,因此孔子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xxxvii]

如果我们不是简单地把礼视为一个框架,而是充分地认识到本真生存之礼的“人情”味,那么我们就会明白礼乐恰恰构成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朋友有信等等,“依‘礼’而行就是完全向他人开放;因为礼仪是公共的、共享的和透明的;不依‘礼’而行则是隐蔽的、暧昧的和邪恶的,或纯粹是专横的压迫”[xxxviii]。

礼毕竟有着一套礼仪规范,在这种规范下的活动难道不是一种束缚吗?芬格莱特曾举过一个相当恰当地比喻:

一个确实尽力学习礼的人,最终都能够富于想象力地以适应环境的方式,娴熟地将各种形式融合或重新融合起来,当他这样做的时候,是以一种精审而非盲从的方式,显得自然而优雅——富有创造性地。因此,娴熟于礼的个体都类似于音乐表演的大师,尽管总体上遵从预先定好的乐谱曲调,但是,他却以一种创造性的、艺术家的、积极主动的方式来诠释着这首乐曲。(《孔子:即凡而圣》,第108页)

比如我们演奏《春江花月夜》,当然是要依照它的乐谱来演奏,可是一个好的演奏家却能将之诠释的淋漓尽致,而听众也会沉醉其中,余音绕梁,以致“三月不知肉味”。乐谱只是对生手才构成限制,而对于高手来说,乐谱不仅不构成他的限制,反而恰恰是成就他的机缘和舞台。

学习礼仪也是同样的道理,最初或许只是蹩脚的人云亦云或亦步亦趋,甚至只是一种“限制”,而一旦我们领会到那本真的仁爱并娴熟于礼乐的世界之中时,我们才能真正的“立”起来,而我们的生活也才由此充分展现出它的丰富性来,“当种种礼仪行为被视为构成一天日常事物的诸多圆满的事件时,这些礼仪行为就是多种多样和多姿多彩的”[xxxix]。

3.成于乐

孔子有很好的音乐素养,既能演奏,如鼓琴、击磬、鼓瑟,[xl] 又能歌咏,“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xli];更为重要的是,孔子的正乐、乐教还体现着他自己独特的乐感、乐论。

在《论语》中,《韶》与“郑声”是孔子树立的两个“典型”,而对二者所持态度之强烈反差凸现着孔子乐的取向。“人而不仁,如乐何”,孔子认为人若不仁,乐则不乐。因此,孔子强调乐不仅要“尽美”,还要“尽善”。由此,孔子对于尽善尽美的《韶》很是看重[xlii],并能沉醉其中以致“三月不知肉味”[xliii]。孔子还认为乐应该体现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正平和,而其“乐正”就是正淫乐以归于“雅乐”,正所谓:“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xliv] 为什么孔子不止一次地指斥“郑声”?[xlv] 就是因为“郑声淫”而“乱雅乐”,[xlvi] 所以孔子才深以为“恶”,并主张“放郑声”。

在学乐方面,孔子可谓言传身教:

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史记·孔子世家》)

从“习其曲”、“习其数”,到“得其志”、“得其为人”,孔子生动地诠释着一个好学的学子形象。这个例子还表明,只有“得其为人”,才算是真正的学有所“成”。这是“成于乐”的第一层意思。而且这里的“成于乐”之乐(音“岳”)还不是一种完结,毋宁说此时的“成”恰恰意味着一种崭新的开始,因为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乐(音“洛”)起来,或者说是以之为乐。

所以,我们还要充分注意到乐(音“岳”)与乐(音“洛”)在古代乃是相通的,正如《礼记·乐记》所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前为乐(音“岳”),后为乐(音“洛”),皆是人情之展现。不过,孔子强调“乐”(音“洛”)要懂得节制,所谓“乐也者,节也”[xlvii]。否则,“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xlviii]。骄乐(音“洛”)指“侈肆而不知节”,宴乐(音“洛”)指“淫溺而狎小人”,[xlix]皆不符合孔子“乐而不淫”、“乐节礼乐”的原则。

能否“节乐”(音“洛”)关键还是一个能仁与否的问题,比如孔子就说“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就像只有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一样[l],也惟有仁者能好乐(音“岳”)、能好乐(音“洛”)。这就表明乐乃是奠基于仁之上的,“孔颜乐处”也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

成于乐,既意味着成于乐(音“岳”),又意味着成于乐(“洛”)。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三句话简括地说出孔子的文化理想、社会政策和教育程序。中国古代的社会文化与教育是拿诗书礼乐做根基,教育的主要工具、门径和方法是艺术文学。艺术的作用是能以感情动人,潜移默化培养社会民众的性格品德于不知不觉之中,深刻而普遍。尤以诗和乐能直接打动人心,陶冶人的性灵人格。而“礼”却在群体生活的和谐与节律中,养成文质彬彬的动作、步调的整齐、意志的集中。中国人由天地的动静、四时的节律、昼夜的来复、生长老死的绵延,感到宇宙是生生而具条理的。这“生生而条理”就是天地运行的大道。这种最高度的把握生命和最深度的体验生命的精神境界,具体地贯注到社会实际生活里,使生活端庄流丽,成就了诗书礼乐的文化。

礼和乐是中国社会的两大柱石。“礼”构成社会生活里的秩序条理。“乐”涵润着群体内心的和谐与团结力。然而礼乐的最后根据,在于形而上的天地境界。《礼记》上说:“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

人生里面的礼乐负荷着形而上的光辉,使现实的人生启示着深一层的意义和美。礼乐使生活上最实用的、最物质的衣食住行及日用品,升华进端庄流丽的艺术领域。三代的各种玉器,是从石器时代的石斧石磬等,升华到圭璧等等的礼器乐器。三代的铜器,也是从铜器时代的烹调器及饮器等,升华到国家的至宝。而它们艺术上的形体之美、式样之美、花纹之美、色泽之美、铭文之美,集合了画家书家雕塑家的设计与模型,由冶铸家的技巧,而终于在圆满的器形上,表出民族的宇宙意识(天地境界)、生命情调,以至政治的权威、社会的亲和力。在中国文化里,从最低层的物质器皿,穿过礼乐生活,直达天地境界,是一片混然无间、灵肉不二的大和谐、大节奏。

因为中国人由农业进于文化,对于大自然是“不隔”的,是父子亲和的关系,没有奴役自然的态度。中国人对他的用具,不只是用来控制自然,以图生存,他更希望能在每件用品里面,表出对自然的敬爱,把大自然里启示着的和谐、秩序,它内部的音乐、诗,表现在具体而微的器皿中。一个鼎要能表象天地人。

中国人的个人人格、社会组织以及日用器皿,都希望能在美的形式中,作为形而上的宇宙秩序与宇宙生命的表征。这是中国人的文化意识,也是中国艺术境界的最后根据。

孔子是替中国社会奠定了“礼”的生活的。然而,孔子更进一步求“礼之本”。礼

之本在仁,在于音乐的精神。理想的人格,应该是一个“音乐的灵魂”。

社会生活的真精神在于亲爱精诚的团结,最能发扬和激励团结精神的是 音乐!音乐使我们步调整齐,意志集中,团结的行动 有力而美。中国人感到宇宙全体是大生命的流行,其本就是节奏与和谐。人类社会生 活里的礼和乐,是反射着天地的节奏与和谐。

但西洋文艺自希腊以来所富有的“悲剧精神”,在中国艺术里,却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且往往被拒绝和闪躲。人性由剧烈的内心矛盾才能掘发出的深度,往往被浓挚的和谐愿望所淹没。固然,中国人心灵里并不缺乏雍穆和平的大海似的幽深,然而,由心灵的冒险,不怕悲剧,以窥探宇宙人生的危岩雪岭,发而为莎士比亚的悲剧、贝多芬的乐曲,这却是西洋人生波澜壮阔的造诣!

以上对“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阐释,摘自宗白华先生的《艺术与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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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4-17
教育家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他认为伟大完美的人格只有在音乐中才能得以实现。显然,在孔子看来,音乐不仅仅具有艺术的审美价值,它还具有存在论的意义,只有通过音乐,一个人格才能达到完成的终极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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