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要交多少定金

我要买一个一百二十多万的房子,房主要我交三十万的定金,然后过些天再交六十万元。等房产证办下来后再交剩余三十多万,这样合理么?可否只交三十万元的定金,等房产证过户好了一起交付剩余款?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越主合同标额的20%,超越的部分无效。买二手房,定金需要和房东具体商量,一般来说定金最高不能超过房产交易价的20%。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流程大体如下:第一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二卖方处理好房屋未能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相关事宜。第三买方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找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的书面答复; 买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就可以省略此步骤。第四双方按房管局的要求带备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所办理交易申请。如果房管局要求需要先缴纳税费的因准备好应纳税款递件。第五成功递件并取得房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付按约定首期房款给卖方。第六过户手续办妥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第七卖方应协助买方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比如物业交割、水电的交割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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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4
购买二手房的定金没有统一标准,具体可以跟卖方商量,但是一般不高出总成交价格的20%。
同时为了避免产生纠纷,买方在缴纳定金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比如“买方缴纳卖方(或中介公司)1万元,属于预付款,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此款全部退还买方” 。
按照法律规定,预付款与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没有签成,预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则不同,如果一方单方悔约,不想买房了,则定金不退。
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
3、交了定金必须写明在一定时间之内,买卖双方或者买卖双方与中介方没有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定金原数退还;
4、签订定金协议前一定据理力争,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写入协议或合同
第2个回答  2009-07-13
如果没有看好,最好别交定金。
一、切实查明产权状况
在旧房交易中,产权证是最重要的。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进行保护。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清楚房屋的权属,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合适都不要购买。另外,要特别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在验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并且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详细考察房屋结构
二手房屋结构比较复杂,有些房子还经过多次改造,结构一般较差。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不仅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标明的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更要详细考察房屋的结构情况,了解房屋有无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改建造成主体结构损坏隐患的情况。
三、慎重选择中介机构
二手房的买卖要比商品房复杂得多,因此买卖双方都需要中介机构协助代为办理交易手续。目前中介服务机构的操作还不完善,良莠不齐,经常发生中介机构与委托人发生矛盾、冲突的事情,所以要选择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已取得执业资质的中介公司,要亲自到中介机构办公场所进行考察。另外,如果对二手房买卖没有把握,最好能聘请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做顾问,特别是对产权等关键问题进行把关,以免上当受骗。
第3个回答  2009-07-08
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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