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消费者为中心有道理。
如果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感到满意,顾客也会将他们的消费感受通过口碑传播给其他的顾客,扩大产品的知名度,提高企业的形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不断地注入新的动力。但现实的问题是,企业往往将顾客满意等于信任,甚至是“顾客忠诚”。
事实上,顾客满意只是顾客信任的前提,顾客信任才是结果;顾客满意是对某一产品、某项服务的肯定评价,即使顾客对某企业满意也只是基于他们所接受的产品和服务令他满意。如果某一次的产品和服务不完善,他对该企业也就不满意了,也就是说,它是一个感性评价指标。
顾客信任是顾客对该品牌产品以及拥有该品牌企业的信任感,他们可以理性地面对品牌企业的成功与不利。
美国贝恩公司的调查显示,在声称对产品和企业满意甚至十分满意的顾客中,有65%-85%的顾客会转向其他产品,只有30%-40%的顾客会再次购买相同的产品或相同产品的同一型号。在令顾客满意时,得遵循一个道理:顾客就是上帝。
产品观念
1、内容。消费者喜欢那些高质量、性能好、有特色、价合理的产品,只要做到提高产品质量、做到物美价廉,就一定会产生良好的市场反应,顾客会自动找上门来,无需花大力气开展推销活动。以质、廉取胜。
2、企业经营中心。企业经营的核心在于产品,而非消费需求。容易产生产品自恋症,即营销近视症,陷入最好的捕鼠器的陷阱。质量并不是越高越好。经久而耐用,货真价实的产品并不一定会(永远)畅销。
3、产生条件。它比生产观念多了一层竞争色彩。在供给不太紧缺或稍宽的条件下易产生次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