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5万块钱,女方没有现钱怎么办,不给他钱不离婚呢?

如题所述

赔偿于法无据,可以不给。男方不愿意离婚,那就起诉离婚。起诉不需要男方同意。
第一次法院会调解,但第二次确认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女方有婚内错误,可以少分财产,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婚内过错,更不应该赔偿。追问

结婚不到一个月,不给他男方说是骗婚

追答

骗婚不是他单方面说了算的。如果他说骗婚,就让他报警,刑事犯罪的事,让警方侦办定论。
再说,如果给他赔偿,那是不是就能反过来说他骗婚?
用《红楼梦》里贾雨村的话说,岂有这样FP的事!

追问

哦哦,谢谢

可是彩礼被他爸爸哪去了,她爸爸不想退,也不想她离婚这事怎么办呢

追答

首先,彩礼不一定要全退。因为已经登记注册,并且共同生活了。这种情况下法律并不支持退还。但是考虑到如此短暂的婚姻存续期间,根据司法解释,应该退还一部分。
其次,被女方爸爸拿走了,那女方就有责任去拿回来,或者自行垫付。至于她爸爸想不想她离婚……这个不应该在考虑范围之内吧。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追问

同居了一段时间

追答

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0条: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请求返还以结婚为条件而给付的彩礼,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登记结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也就是说,已经共同生活,法律并不支持退还彩礼;更何况是登记结婚。即便起诉,法院也未必支持返还,返还数额更是可以协商。
——说白了,彩礼还多少都不一定,男方还想要赔偿,怎么想的呢?
另外,婚姻自主,父母不能代替子女决定终身大事,更不宜把钱扣下耽误事体。这个当事人应该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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