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拆迁了,房子已经被拆迁的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关于拆迁不合理,被拆迁人的具体解决方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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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0
看他的拆迁有没有审批,合不合法合不合规,如果已经被强拆了,就尽量多索赔,强拆除了应该出的补偿金外,还有强拆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搜集好证据,同时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律师是必须的,自己也要去了解相关的规定,要相信律师但不要全靠律师,因为律师是会受到压力的,可能还存在利害关系。如果法律程序解决不了。
第二步只能是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即↑访,本级不允许不解决,上一级,上上一级…
↑访都不行可能是因为是国家的机关或者单位的身家性命在那里,就不能随便↑访了。不过困难时死的,人是活的,可以向其他人请教请教,写信什么的
最后,前者都不行,就只能得过且过了,这种事情多了,舆论和网民都可能麻木了,先试试之前的办法,实在不行再考虑其他。
第2个回答  2020-11-10
已拆迁十多年了,当时没签拆迁协议书,现在不拆啦,怎么办?
第3个回答  2018-12-10
要进行行政赔偿的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此,此时当事人应该提供强拆行为对当事人财产造成损害的具体证据。
一般强拆当事人可以提供的具体证据如下:
一、强拆前房屋状况、财物清单等证据
被拆迁人对家中的财物要及时进行统计。对家中的家具、家电等价值比较高的物品一方面进行登记,另一方面进行拍照。注意登记品牌和型号,如果有购买的单据和发票,一定注意留存。对房屋和院落,以及房屋装修情况,可以拍一段完整的小视频。因为每家每户的房屋结构、修建情况、装修情况都各不相同,所以价值也是不相同的,所以在强拆之前,甚至在自己知道政府实施征收的时候,就可以对自己的房屋以及装修情况进行拍照、录像。避免在申请强拆赔偿时,无法证明自己房屋的价值。
二、强拆后的现场证据
强拆之后一定要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录像,对毁坏财物取证。需要注意的是,不仅仅拍一两张简单的照片就万事大吉了。在代理过的强拆案件中,几张照片只能够证明你的房屋被强拆了,但要证明屋内毁坏了什么物品是非常困难的。如果强拆现场没有被清理,可以对毁坏后的具体物品进行拍照取证,比如被砸坏的空调、洗衣机、电视要拍照取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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