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房地产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花了45万圆,签订了购房合同: 经买方、卖方双方协商决定,买方将购房首付款9万元整于2009年4月11日之前交于卖方,其余房款36万元由银行一次性支付给卖方,中介协助办理。买主在拿到房产本7天后,房主给买方房子钥匙。
签订合同当日我缴纳了1万块钱的定金给中介。签订合同之后的一星期我缴纳了剩余首付款8万圆,房主直接写了个收条。在合同上我方也就是买方缴纳给中介费按1%收取(中介费为4500圆),房主应缴纳中介费这一项里没有填写任何数字。经过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我跟房主过了户,已取到了房产本,银行也已支付房主36万。现在中介要求房主也缴纳4500的中介费,所以那一万块的定金只退给了房东5500块。中介现在什么都不管了,理由是合同上写明了让我给房东要钥匙,而不是向中介要钥匙。房主向我要4500块钱房款,说足了房款之后才会给我钥匙。
我已经向中介交齐了首付款9万元,并且有收据,可是房主只收到85500,如果他起诉我我该怎么办?急切盼望您的回复!
现在卖方不愿意惹官司,所以不想起诉中介,而是向我所要这4500元,让我去起诉中介。我现在有个很关键的疑问,就是说合同上写了我应该向卖方支付首付款9万元,可是实际上我是向中介支付了一万定金,向卖方支付了8万首付,请问给中介的这一万定金算作首付的一部分吗?中介给了我定金收条。
我已经给了中介中介费4500元,现在中介想要求房东也缴纳中介费,可是合同上没有规定房东付中介费,于是中介就从我交给首付定金1万元中扣除了4500元,只付了550元给房东,现在房东向我要房款4500元。
我有3个疑点:
1,首付款总共9万元,其中1万元定金我直接交给了中介,另外8万元直接电汇给了房主,那么合同上写的“买方将购房首付款9万元整于2009年4月11日之前交于卖方”是否意味着我必须将首付款9万元必须交给房主?那起先交给中介的一万元定金算作给房主的吗?
从合同上看,房主该不该向我要4500元房款?也就是合同上我还欠不欠房主房款?
2,如果房主坚持不给钥匙,那么我凭房产本和身份证要求公安机关开锁、换锁,这个承担法律责任吗?
3,如果第二个问题里我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换锁之后,被房主又重新换锁、或者房主将我的锁损坏,我又没有证据,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