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冲突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如题 越多越好

处理行政伦理冲突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徐良根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HUAI200710010.htm
结合生动案例,深入论述了妥善处理行政伦理冲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妥善处理行政伦理冲突,有利于营造人们和谐的内心世界,有利于营造和谐的行政环境,有利于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正,有利于提高公职人员的行政能力。
【作者单位】: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湖南长沙410004
【关键词】:行政伦理;冲突;和谐社会
【分类号】:D035
【DOI】:CNKI:SUN:HUAI.0.2007-10-010
【正文快照】:
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利益多元化、观念多样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公共行政人员面临的伦理冲突将日渐增多。所谓行政伦理冲突,是指公共行政人员面对同一种情况,意识到不同伦理准则提出了两个或多个不同的要求,公共行政人员不能同时遵守这些要求,必须在其中做出选择,而这样的选择并不是能够轻易做出的,遵守了其中一种要求,就意味着违背了其他的要求,无论做什么样的选择,都将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它使公共行政人员处于进退两难之中。妥善处理行政伦理冲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妥善处理行政伦理冲突有利于营造人们和谐…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1 邵春明,王驰; 西方行政伦理的历史演进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5年01期; 49-51
2 董建新; 解析行政伦理 [J];暨南学报(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版); 2004年03期; 18-23+139-140
3 刘祖云; 行政伦理何以可能:研究进路与反思 [J];江海学刊; 2005年01期; 82-88
4 龙兴海; 确立行政伦理的依据 [J];道德与文明; 2004年05期; 30-33
5 王慰; 论行政伦理对行政权力的约束与影响 [J];理论导刊; 2003年08期; 37-38
6 李学; 制度文明与行政伦理建设 [J];行政论坛; 2002年06期; 29-31
7 赵军; 试析中国行政伦理建设 [J];价值工程; 2005年02期; 13-16
8 江秀平; 对行政伦理建设的思考 [J];中国行政管理; 2000年09期; 19-21
9 邢传,李文钊; 西方行政伦理探源——兴起、原因及其历史演进 [J];天府新论; 2004年01期; 67-70
10 何一成; 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急切呼唤行政伦理学——《行政伦理研究》评介 [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01期; 128

论社会发展的伦理张力

强以华

社会发展包含着自己的逻辑,并依据自己的逻辑向前运动,但是,社会从来不以纯粹逻辑的形式直线式地向前运动,而是通过纵横交错的偶然事件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形式“左右波动”地向前运动。因此,为了在理论上更为真实地把握社会发展,特别是为了使关于社会发展的理论更为有效地服务于政策决策,就不仅要研究社会发展的逻辑,揭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要进一步研究社会发展道路上不可避免的“左右波动”,寻找“左右波动”的合理界限。本文试图从“伦理张力”的角度对此做一尝试性探讨。



“张力”本意是矛盾两端的拉拽力量。社会发展的张力,这里特指社会发展过程中能够促进社会发展并常常伴有或大或小负作用的矛盾两端的拉拽力量。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一些矛盾:矛盾的两端不可或缺而又无法均衡,总是处于一种“此消彼长”或“彼消此长”的相互拉拽的力量之中,并在这种相互拉拽的力量之中保持动态平衡,从而推动社会在这一动态平衡中带着某种负作用向前发展。这种状态就是社会发展的张力状态。社会发展的张力并非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偶然现象,而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常态情况,在人类组成社会并进行交往的最终目的与实现这一目的的各类手段之间尤其如此。

人类之所以要组成社会并进行交往,其目的也许多种多样,但是最终目的则应该是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并在具体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表现为人类自身“更好地”生存与发展。这里,“生存”指人类的整体存活以及越来越好的整体存活,“发展”指人类在生存基础上的整体、自由、全面、和谐的发展。为了避免发展一词可能带来的歧义,我们用“整体、自由、全面、和谐”四个词来界定发展。整体指发展必须是人类整体或相关区域(例如国家、民族)全体人群的发展,自由指发展必须是相对最符合每个人个性要求的发展,全面指发展必须是人在物质、精神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发展,和谐指人类发展的各个方面必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为了简洁,我们用“人类美好生活”来指称人类自身“更好地”生存与发展,指称人类之所以组成社会并进行交往的最终目的。

人类的美好生活作为人类组成社会并进行交往的最终目的,决定了社会系统最终的应有功能是促进人类的美好生活。这一应有功能可以通过两个层次表现出来:一个是社会整体系统的层次,我们称这一层次的应有功能为“社会整体系统的应用功能”(以下简称“整体功能”);另一个是诸如政治、经济、军事、伦理、法律、艺术等等社会各分支系统的层次,我们称这一层次的应有功能为“社会分支系统的应有功能”(以下简称“分支功能”)。整体功能促进人类美好生活的方式为:一方面组织社会各分支系统有效地履行分支功能,从而为实现整体功能提供各个方面的条件;另一方面采用鼓励、限制、平衡等各种手段对社会各分支系统所实现的分支功能进行协调,以确保发展的整体性、自由性、全面性与和谐性。分支功能促进人类美好生活的方式为:不同的分支系统通过各自的理论、政策和行为履行属于自己系统的一个侧面的应有功能,从一个侧面帮助实现整体功能,促进人类的美好生活。

人类美好生活与整体功能之间的关系尽管属于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但一般来说,二者总是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因为整体功能对于人类美好生活的促进,总是兼顾着人类美好生活的完整性(整体性、自由性、全面性、和谐性),所以整体功能的实现其实就是人类美好生活一定程度的完整实现。然而,人类美好生活与分支功能之间的关系则常常属于既统一又矛盾的关系。就人类美好生活与分支功能之间的关系也属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而言,它们之间本质上也保持着一致性,因为分支功能从一个侧面促进人类的美好生活。但是,分支功能正因为仅仅是从一个侧面促进人类的美好生活,因而往往难以顾及其他侧面(其他分支功能)的要求,甚至可能会与其他侧面相矛盾,导致分支功能在从一个侧面促进人类美好生活的同时,常常伴随着从其他侧面妨碍人类美好生活完整实现的负作用。换句话说,当分支功能始终把自己看成是促进人类美好生活的手段的时候,即始终既有效地实现自己的应有功能又保持与其他分支功能相互协调的时候,它们便与人类美好生活保持一致而不矛盾;当分支功能或多或少忽略了自己是服务于人类美好生活的手段的时候,即忽略了既必须有效履行自己的应有功能又必须与其他分支功能保持相互协调的时候,它们便与人类美好生活之间既统一又矛盾。正是这种既统一又矛盾的状况,使社会发展常常处于张力之中。

不仅如此,人类美好生活与分支功能之间所存在的矛盾还常常是一种悖论,从而使社会发展的张力常常处于一种紧张状态。因为对于特定的社会分支系统来说,或者对于参与特定的社会分支系统活动的人来说,常常面临着两难选择:如果要充分顾及自己服务于人类美好生活的手段地位,因而充分顾及不伤害其他分支功能,往往需要对自己有效地履行自我系统的应有功能做出某种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自我系统的应有功能,但是这样一来,势必导致自我的应有功能不能充分有效地实现;如果要充分有效地实现自我系统的应有功能,则往往需要特别重视自我系统的应有功能,甚至将自我系统的应有功能看成是唯一因而也是最终的行为目的,因而往往会或多或少地忽略其他的分支功能,从而或多或少地忽略人类美好生活的完整性,这样,虽然可能在一个侧面(自我系统应有功能的侧面)特别有助于促进人类的美好生活,但同时却妨碍了社会其他分支功能的实现,妨碍了人类美好生活的完整实现。这种情况在近现代西方社会的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中特别典型地表现了出来。



近现代以来,西方社会的科学以及以科学为理论基础的技术的发展,要比东方社会迅猛得多。之所以如此,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西方哲学使科学精神成为基本的认知和思维方式。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决定着人们的认知和思维方式,而西方哲学则主要(不是唯一)以科学精神决定人们的认知和思维方式。西方科学精神本质上肇始于古代希腊。早在古希腊自然哲学那里,“最早的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恩格斯,第164页);后来,哲学虽然逐渐包含了真、善、美的研究,但是形而上学始终因自己属于“科学之科学”而自豪;近代以来,从培根的《新工具》到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在探讨科学理性的认知问题。其二,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为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最为强大的动力。资本主义工业社会是一个按照“资本的逻辑”运行的社会,资本的逻辑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就是利润和财富,因而研究认识能力、掌握自然规律成为近代社会以来最为重要的价值观。其三,近代科学对于中世纪宗教的“反动”为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提供了难以抵御的道义支持。中世纪宗教对于近代科学萌芽的扼杀为人类历史留下了沉痛的教训,被宗教裁判所残酷迫害的伽利略、被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的布鲁诺使人类记忆忧新,因此,“科学研究活动作为纯粹中立的事实完全可以超越价值,不允许对其设置任何‘禁区’”这种看法,似乎成为人类的共识。上述三个原因使科学取得了君临其他一切学科的地位,从而一方面推动了科学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其十分有效地实现了自己的分支功能,另一方面又使科学和技术产生了巨大的负作用,妨碍了其他分支功能的实现,从而也妨碍了人类美好生活的完整实现。毫无疑问,西方科学和技术的迅猛发展具有重大的价值。从科学和技术迅猛发展的直接结果看,它们使人类更好地认识了自然规律,更多地获取了物质财富;从其间接结果看,科学和技术的显赫地位以及哲学作为世界观的侧面“帮助”,使科学的认知和思维方式成为西方人理解世界和组织社会的路径,既使人类更为客观地理解了世界,又使社会因理性化的组织变得更为高效。因此,科学和技术有效地实现了自己的分支功能,从一个侧面促进了人类的美好生活。但是,西方科学和技术的迅猛发展在产生价值的同时又衍生出了负价值。从其直接结果看,对自然认识能力的空前强大导致了人类互相征服能力的空间强大,大规模的战争时刻威胁着人类自己,特别是对自然的无情拷问,使自然资源被残酷掠夺,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从其间接结果看,原本春花秋月、鸟语花香的客观世界变成了冷冰冰的公式化、概念化的世界,原本热情洋溢、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变成了失去情感的程序化、标准化的社会,甚至真实的人也成为仅仅精于计算的理性人(经济人)。

近现代以来,西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要比东方社会迅猛得多。之所以如此,也有很多原因,诸如“资本的逻辑”的推动、自然科学和技术的运用等等。除此之外,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也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到西方经济学的各种实证理论,逐渐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理想的、逻辑一致的客观经济模型”。从理想性来看,实证经济学在假设人的自利动机时排除了实际存在的其他一切动机(特别是伦理动机),在假设完全的市场竞争时排除了实际存在的垄断和半垄断状态,在假设完全信息时排除了实际存在的信息不透明和不对称状况,在假设充分就业时排除了实际存在的经常性的就业不足,因而它实质上是一种理想的经济模型。从逻辑一致性来看,在实证经济学的理论中,导致财富增长的局部或一般均衡依赖于“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依赖于自由的市场竞争,自由的市场竞争依赖于经济人的假设,这几种依赖关系在逻辑上必然联系、高度一致。从客观性来看,亚当·斯密以及后来的实证经济学以“看不见的手”为理论核心,而这只“看不见的手”并非主观臆想,其实质是一种“客观的”市场价格调节机制。这一经济模型排除了经济活动中一系列非利益的动机,但正因为如此它才更深刻、更纯粹地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的本质,因而才有效地促进了资源的配置,提高了经济效率,创造了更多的社会财富,一句话,更好地从一个侧面促进了人类的美好生活。正如阿马蒂亚·森在评论实证经济学家时所说的:“也许,作为个人,经济学家会表现出得体的友善,但在经济学模型中,他们却假设人类的行为动机是单纯的、简单的和固执的,以保证其模型不会被友善或道德情操等因素所干扰”(森,第7页)。同时,这一经济模型也正因为排除了经济活动中一系列非利益的动机,特别是排除了经济行为人的伦理动机,因而在促进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创造更多社会财富的同时,又导致了道德贫困,特别是导致了自然环境的破坏和财富分配平等的失衡,妨碍了伦理系统分支功能的实现,妨碍了人类美好生活的完整实现。其实,后来的福利经济学就是针对平等失衡引起的社会危机而提出来的规范经济学理论。



近现代西方社会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所衍生的价值和负价值,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合理对待社会发展的张力的重要性。那么,如何才能合理对待社会发展的张力呢?

第一,必须排除消除张力状态的幻想。所谓消除张力状态,就是或者通过张力一端克服(或相对克服)另一端的形式,或者通过张力两端进入均衡(完全平衡)状态的形式,使张力状态变为无张力状态。其实,这两种状态都是幻想。张力一端克服(或相对克服)另一端的形式是一种主观上不应该采用的形式。例如,在人类美好生活与科学以及技术之间,我们不可能设想人类的美好生活可以没有科学以及技术,更不可能设想科学可以完全无视人类的美好生活而有价值意义;再如,在效率与平等之间,不可能设想人类的美好生活是一种只讲效率却忽视平等的生活,也不可能设想这种美好生活是一种只讲平等而完全没有效率的生活。张力两端进入均衡状态的形式则是一种客观上不可能采用的形式。其实,在社会发展的种种张力面前,例如在效率与平等方面,无数政治家们和理论家们都曾经而且正在寻找各种完全平衡的解决办法,但是都没有找到这样的办法。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认为效率与平等之间的抉择是最大的社会经济抉择,但是他说:“我们无法在保留市场效率这块蛋糕的同时又平等地分享它。”(Okun,p.2)福利经济学家们为平衡效率与平等而绞尽脑汁,或主张效率优先,或主张平等优先,或主张同时兼顾效率与平等,最终同样找不到完全平衡二者的办法。国内有论著将福利经济学的困境归结于资本主义经济学的局限,这一归结虽然有某种道理,但却不意味着社会主义能够找到使二者均衡的办法。由此可见,社会发展不可能处于无张力状态。我们只能在承认张力始终存在的基础上,使这种张力成为合乎伦理的张力;确立“伦理张力”应是处理社会发展张力的最佳选择。

第二,努力确立社会发展的伦理张力。这就是设定一个道德界限:只要张力两端的拉拽在这一界限之内,就将其视为合乎道德的张力;一旦张力两端的拉拽超越了这一界限,我们就将其视为不合乎道德的张力。设定这一道德界限,使社会发展的张力成为伦理张力,必须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社会发展的最终意义上确立张力两端必须共同遵循的基础;二是在社会发展具体阶段的意义上确定张力两端相互拉拽的合理界限。其中,前一种意义比后一种意义更为根本,后者与前者相矛盾时必须服从前者。

首先,必须在社会发展的最终意义上确定张力两端必须共同遵循的基础。前述表明,社会发展的张力的两端都有价值,并且一旦某一端的价值增至某一界限,又会衍生出某种负价值,而且其价值越大往往负价值也就越大。然而,社会发展的张力的两端是否有价值、有多大价值或负价值,最终的判断标准只能是人类的美好生活。因此,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意义来看,社会发展张力的两端无论如何进行拉拽,最终都不能超越人类美好生活这一根本要求,不能从整体上有损于人类的美好生活,也就是说,其妨碍人类美好生活的负作用决不能超过促进人类美好生活的作用。因此,在社会发展最终的意义上,应该将人类的美好生活(“生活的逻辑”)作为社会发展的张力的两端必须共同遵循的基础。如果说西方福利经济学不能最终解决效率与平等的矛盾,那决不是因为它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学不能找到效率与平等的均衡状态,而是因为它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学始终遵循的是“资本的逻辑”。

其次,必须在社会发展具体阶段的意义上确立张力两端相互拉拽的合理界限。在社会发展具体阶段的意义上,往往会出现需要对社会发展张力某一端进行限制而对另一端进行鼓励的情况。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社会总是在张力状态中发展;在某一具体的历史发展阶段上,社会发展的张力常常过分倾向于一端或者另一端,因而社会应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一端而鼓励另一端。例如,中国刚刚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由于计划经济年代过分重视平等却忽视了效率,因此就必须更为重视效率;反之,如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已经大大提高,因而平等问题又逐渐凸显出来。但是,社会在发展的具体阶段上限制或鼓励张力的某一端时,其限制或鼓励并非毫无节制,而是必须限于合理的界限或者说合乎道德的界限。那么,如何确立这一界限呢?为此必须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入手。所谓质的方面,就是张力某一端受到的限制或做出的牺牲必须真正有利于张力另一端的发展,例如在效率与平等的关系之间,效率以一定程度受到的限制或做出的牺牲必须真正有利于平等,反之,平等以一定程度受到的限制或做出的牺牲必须真正有利于效率。所谓量的方面,就是张力某一端的牺牲必须以不从根本上影响此一端的发展为界限,或者说始终使这一端的牺牲保持在量变的范围之内,不能引起质变。例如,在效率与平等的关系之间,逐步提高效率时不能引起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不满、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即将分配差距控制在能够保持社会稳定的范围内),反之,逐步促进平等时不能妨碍效率的继续增长(即将平等控制在远离平均主义的范围内)。

总之,面对社会发展的张力,我们必须将张力两端之间的关系最终奠定在人类美好生活的基础上,奠定在“生活的逻辑”的基础上,并在社会发展的具体阶段中,坚持社会发展张力两端之间的合乎道德的界限,从而建立社会发展的伦理张力。

http://www.cass.net.cn/sktuanti/yanjiuhui/yanjiuhui.htm

中国传统道德对社会发展的人文意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礼仪专修学院网 点击数:4845 更新时间:2008-5-15 17:55:59
传统道德文化是古代道德文化的承续,古代道德文化是现代道德文化的源头;现代道德文化离不开传统道德文化的开发与转化,传统道德文化具有开发与转化的必要与可能。1990年起,我们在中国进行了一场规模较大的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开发与转化的实践,即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研究与教育的实验研究。10余年的历史证明,对传统道德文化的开发与转化,对现代道德文化的生成与发展既具理论意义,又具实践意义。
一、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开发与转化的可能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属于以孔子为代表的诸子百家伦理道德学说为主干的儒家伦理型文化。对中国传统道德

http://www.baidu.com/s?lm=0&si=&rn=10&tn=cobar_pg&ie=gb2312&ct=0&wd=%C2%D7%C0%ED%B3%E5%CD%BB%B6%D4%C9%E7%BB%E1%B7%A2%D5%B9%B5%C4%D2%E2%D2%E5&pn=10&ver=0&cl=3&uim=0&usm=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6-20
  大众传媒发展的伦理考量

  --------------------------------------------------------------------------------

  时间:2009-3-25 8:58:09 来源: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作者:李皓 阅读217次

  发稿: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作者:李皓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地址:湖南师范大学
  邮编:410081

  〔摘要〕 大众传媒的迅速发展对人类社会传统的伦理道德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引发了人们对许多伦理问题思考。大众传媒与伦理发生联系,并使大众传媒发展冲击传统伦理成为可能,它促使人们在反思传统伦理的基础上,建构保证传播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大众传播伦理。大众传媒的良性发展离不开伦理道德的支持,大众传媒伦理是大众传媒发展的本质需要。建构大众传播伦理要考虑到大众传播主体、传播内容和传播受众的建设问题。载于中国论文联盟 http://www.lwlm.com

  〔关键词〕 大众传媒;发展;伦理;考量

  Abstract: The traditional ethics of human society has been impacted by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ass media, which has made many people focus on the ethical problems. mass media has connected with ethics, and makes its development impacts on traditional ethics possible. It has encouraged people to construct the new moral norms and codes—ethics of mass communication, which can guarantee 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cation and society being healthy and continuous on the basis of reflecting the traditional ethics.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mass media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support of mass media ethics,which is the natural requirement of the development of mass media. The ethical construction of mass media should be taken into account before the mass communicator、content and audience.
  Key words: mass communication;development ; ethics; consideration

  传播媒介从历史走到现在,依靠科学技术以及人类思想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等多种因素的作用,它是适应思想文化传播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从传播技术分类角度看,传播媒介可分为印刷媒介和电子媒介两大类”[1]。尤其是自从形成电子媒介以来,伴随着它的体系结构的日益复杂,它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和影响也随之增强了。并且,这种作用和影响已经渗透到人类及其社会的伦理道德的层面,这就迫使我们必须从这个层面上对其进行研究。本文只涉及大众传播媒介在被应用中所出现的伦理问题,而不涉及大众传播者在其职业活动中所出现的伦理问题。

  一、大众传媒对传统伦理的冲击

  传播特别是大众传媒的迅速发展,对人类社会传统的伦理道德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其中,大众传媒的迅速发展,在传播方式、传播速度、传播范围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向传统伦理观念发起了冲击。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色情、暴力文化泛滥。“据统计,近年来未成年人性犯罪一直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8%以上,且犯罪原因如出一辙,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色情文化的诱导。”[2]色情、暴力文化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故意忽略甚至排斥人的社会性,把人等同于动物,有意识地鼓动青少年像动物一样毫无理性地不顾及社会法律法规及社会伦理道德而单方面张扬自己的个性。②失德新闻和广告。由于在自由竞争、商业化运作以及从业者各自利益的支配和影响下,一些媒体经不住金钱和权利的诱惑,传播不实信息、虚假信息、庸俗信息、有偿信息等,严重地干扰了社会秩序和人们的精神秩序。广告传播中的失德现象可以说是所有传播领域中最为严重的,如虚假广告、欺诈广告、歧视广告、侵权广告,不胜枚举。2001年9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报道,国家工商局已经查处违法广告近3万件。显然,这不仅说明了商业广告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也反映了其中存在激烈的道德冲突。③虚拟世界和人的异化。马克思在其《1844哲学经济学手稿》中提到:“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在被国民经济学作为前提的那种状态下,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再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3]在大众传播中,人的异化劳动生产出的产品和关系也同样背离了他的类本质,并且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不断发展,使得这种产品和关系所构成的拟态环境趋于无限扩大,并成为人自身不可逆转的力量来反对、奴役人本身。人们已被各种各样的信息所围困,无法呼吸,也无法辨别真伪。互联网上的网虫们一天到晚地在“虚拟王国”里沉迷于收发E-Mail、冲浪、MUD游戏(联机游戏)、灌水(即散布信息)等“虚拟”活动,而不愿意参与现实中哪怕一个小小的聚会,甚至连电脑椅都改良成座式马桶——人的异化已极度扩大了。

  二、面向大众传媒冲击的伦理思考

  第一,大众传媒的目的何在?其具体内容包括:大众传媒究竟为谁服务?为什么目的服务?大众传媒是被用来造福于受众,还是危害于受众?是为人类的整体福利和进步,还是为了一部分人或集团的私利?大众传媒能否在终极意义上,促进人类社会走向文明?这些思考实质上就是对大众传媒进行伦理道德意义上的透视,即大众传媒的发展离不开道德的支持。大众传媒之所以产生和迅速发展,人的生存需要是其基本的动力。所以,大众传播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人的生存质量。我们对于大众传媒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只有将人类的近期、中期和长远利益、局部与整体利益、个人与他人利益、当代与后代利益统一起来,这才是合乎道德伦理的,否则,则应该受到道德伦理的谴责。

  第二,大众传媒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人们如何才能减少大众传媒的负面价值?大众传媒具有告知、引导、宣传、监督、教育、娱乐和服务等正面价值。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大众传媒也给社会带来一些诸如信息轰炸、文化霸权、虚拟冷漠以及依赖成瘾等负面影响。研究大众传媒的发展,研究传媒的特点和规律,就是要正确了解大众传媒的价值和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千方百计保证大众传媒发挥正面价值,想方设法防止和减少负面价值的出现。

  第三,大众传媒所追求的伦理原则是什么?“所谓大众传播的伦理原则,是指贯穿于大众传播活动全过程,对大众传播活动起着规范、指导作用的道德行为的最根本准则。”[4]本文认为,真实性是大众传播所追求的首要伦理原则。真实性原则就是大众传播者在实事求是道德动机的指导下,传播真实的内容,达到真实的效果。没有这一原则,大众传媒就不可能在现实世界中站稳脚跟,大众传播活动就不可能获得成功。其次,大众传媒应该坚持服务于大众传播受众的原则。大众传播只有服务于受众,才能得到其认可和支持,为大众传播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存空间。再次,大众传媒还应该追求正义性原则。正义是伦理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伦理学家们的阐释重点。包尔生指出:“正义作为一种道德习惯,是这样一种意志倾向性和行为方式,它制止自己对他人的生命与利益的干扰,而且,只要可能也组织他人进行这种干扰。”[5]约翰•罗尔斯则认为,只有当忽视一切社会差别时,正义才会出现[6]。正义就是大众传播行为要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体现公众的意志,符合他人的利益,体现善的原则。此外,大众传媒还得遵循适度性原则,需要注意传播内容和传播范围的适度性,以切合传播对象的特点。

  三、 大众传媒发展的伦理建构

  (一)大众传媒与伦理的契合

  大众传媒的发展最直接地体现在传播技术的进步上。从文字的雕刻到快捷的活版印刷,从报纸、电话、电视的发展与改进到现代社会英特网的普及,无不显示了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关于技术的价值问题,学术界有两种观点:技术中性论的观点认为,技术仅仅是一种手段,是与价值相分离的,它本身并无善恶。这种观点似乎让人感到技术与伦理没有关系,大众传媒和伦理属于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领域。而技术价值论的观点则认为,技术本身就负载有价值,一方面技术具有相对的价值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不仅表现为技术对客观自然规律的遵循,还表现在技术活动对可操作性、有效性、效率等特定价值取向的追求,而这种独特的价值取向对于社会文化价值取向具有动态的重构作用;另一方面,技术是包括科技文化传统在内的整个社会文化发展的产物,技术的发展速度、规模和方向,不仅取决于客观规律,还动态地体现出现实的社会利益格局和价值取向。[7]

  我们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技术本身具有价值,大众传媒的价值是其内含的,大众传媒的技术价值对社会文化价值的取向具有建构作用,并且体现出一定的社会利益格局和价值取向。同时,大众传媒要受到人的主体性的掌握和控制,但这种掌握和控制并不是随意的,要符合大众传媒本身的规律和价值。掌握和运用大众传媒技术的道德主体,通过对大众传媒价值的道德认识,使大众传媒对社会文化价值的构建起到积极的作用,使社会文化沿着有利于社会发展和个人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主动调整社会利益格局之间的矛盾冲突,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使社会发展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所以,大众传媒的良性发展离不开伦理道德的支持,大众传媒伦理是大众传媒发展的本质需要。

  (二)大众传媒伦理的建构

  建构大众传媒伦理应该考虑到大众传播主体、传播内容和传播受众的伦理建设问题。首先,大众传播主体的伦理建构。大众传播主体的伦理建设主要是指培养和提高大众传播者(包括传播组织和传播者个人)的伦理素质。大众传播者在整个传播过程中于处十分重要的地位。传播内容的好坏,传播的信息及时与否,传播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播者,因为他们对传播的内容、形式、时间等都具有决定权,而且权利很大。因此,大众传播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负责地做好“守门人”的工作。大众传播者应该明确自己传播的目的和意义,必须使自己的传播能够为大众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做贡献,必须警惕其传播被滥用及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其次,大众传播内容的伦理建构。大众传播内容是指在大众传播过程中所流动的信息。大众传播内容包罗万象,凡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乃至人的生活及娱乐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无所不包。传播学家梅尔文•德弗勒认为大众传播内容本身具有善恶性质的道德问题,他把大众传播内容划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低级趣味内容,即那些不断触怒批评家、广泛传播并拥有广大受众的内容。第二种是无争议的内容,即那些也是广泛传播并有广大受众但媒介批评家很少议论的媒介内容。第三种是高级趣味内容,即那些有时得到广泛传播但不一定拥有广大受众的媒介内容。根据梅尔文•德弗勒的分类,低级趣味的内容是不道德的,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无争议的内容是道德上所允许的;高级趣味的内容则应受到道德的鼓励。再次,传播受众的伦理建构。在大众传播中,相对于传播者而言,受众是受传者,是传播对象。但大众传播受众并非完全是消极的、被动的。他们对传播的内容往往进行独立思考,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受众在大众传播过程中有自身职责、义务和使命,他们对实现有道德的大众传播起着重大作用。因此,应该对受众开展道德教育,制定使用大众传媒的伦理规范和准则,建立由受众参与的大众传媒评价和反馈机制。

  [ 参考 文献 ]

  [1] 陈龙编著,现代大众传播学[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7.p197~198,p219~228.
  [2] 胡建成,胡红宇:让媒介色情远离孩子[J],中国保安,2002,(1):21—23。
  [3] (德)卡尔•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第3版,第52页。
  [4] 高平平,黄富峰:《传播与道德》,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第53页。
  [5] (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17页。 [6]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7] 段伟文:《技术的价值负载与伦理反思》,《自然辩证研究》,2000年第8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6-20
开出新的奇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