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6-19
1、在可以讨价还价的市场买卖过程中,只要不是你最终的真实意思表达,就不能视为严格意义上的要约和承诺,应当可以认定合同尚未成立,当然可以不买,这时老板不愿意,当然也可以不卖;
2、动手就超出消费者权益的范围了,上升到侵犯人身权问题了,是要追究民事责任的;
3、强买强卖是指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通过暴力强迫、威胁等非法手段促使交易的行为,当然价格不能与市场价太偏离,过高或过低交易都可能转化成刑事犯罪。
第2个回答 2009-06-19
1、当然可以不要。但看有些卖家会骂人的。
2、这不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已经动手,就直接打110处理。
3、强买:说好价格后,买家不想买了,但 卖家不让买家走,这叫强买。强卖就是,买家买东西时,卖家不同意买家的价格,但买家非得用那个价格买(这种情况较少)。
第3个回答 2009-06-19
1、情理上是你的错,但不负法律责任,动产以交付为成立要件,况且你们没有合同
2、绝对是侵犯权益,出言不逊是对人格尊严的侵犯,动手时对身体权甚至健康权的侵犯,要负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不单是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问题
3、强买强卖都是没有达成双方合意,强制对方接受商品或者支付货款
第4个回答 2020-08-30
1.还价了又不买,简单点说就是你没犯法,但是人品有问题。
2.你还价了不买然后店家骂你,你们俩也不犯法,但是人品都有问题,说句不好听的就是狗咬狗。如果他动手了那就是他犯法。
我说的还价是指你开价别人同意的情况下。当然了随口说一句便宜点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