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是否可申请补办?

如题所述

现阶段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公民房产证丢失是无法申请补办的只可以带上户主身份证、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一、法律明确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十六条(1)明确,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不动产证件办理所需资料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北京为例子,当地《补证登记》(2)明确办理补证登记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向档案窗口申请刊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二)补证申请原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该不动产已设定他项权利或者预告登记的,不动产所有权人应当会同相关权利人一并换发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根据个人经验,现阶段国家明确实行不动产登记,对于房产证丢失以后房管部门是不设立房产证补办的,公民房产证丢失以后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公民若未办理过不动产登记,就需要带上房主身份证、购房合同等可以证实房产持有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补办不动产登记以后,再申请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考虑到各地不动产登记证所需资料不同,具体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为准。

引用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十六条.中国政府网

    《补证登记》.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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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4

房产证丢了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 1、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拿到遗失登报证明;2、业主再持遗失声明到指定报纸刊登遗失公告,30日内没有异议者的话,业主到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3、业主在10日后领取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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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4-16

第3个回答  2020-03-23
第4个回答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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