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买房子有买卖合同手续齐全受法律保护吗有房款收据,卖方反悔回想要回房子,不退钱,卖方砸坏了我

请问农村买房子有买卖合同手续齐全受法律保护吗有房款收据,卖方反悔回想要回房子,不退钱,卖方砸坏了我家的东西,夜里我家没人的情况下进了我家中,砸坏我家东西,我家中财物丢丢失,派出所以房子没确权为理由不给立案

  房产权属以登记为准,没有过户登记的,就不是手续齐全的;特别是农村房屋的买卖,其买卖主体是受限制的,如果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私下购买农村房产的,原则上属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宅基地转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2、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3、判决时,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首先,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其次,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再次,判决返还、腾退房屋同时应注意妥善安置房屋买受人,为其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避免单纯判决腾退房屋给当事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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