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前,老板让我过来做宣传,他跟我谈说宣传要持久做,要一段时间的,所以说给我2年的时间,让我做,现在才4个月,他说宣传还没有效果,让我走人,本来招我就说会组织一个宣传团队的,到现在还只是我一个人在做。而且来的时候他说会帮忙买社保,到现在都没有买过,找他签合同,他说不用,我问过,公司里面的人都没签过劳动合同,4个月赶我走,有补偿吗?
老板每次让我签工资条的时候是2500,其实实际上我跟他谈的是3500,每次也是3500的发给我,但是签的是2500,咋办?
追答你能提供哪一种有效的证据,就按哪一种证据赔偿。如你无法提供工资证据,提供了劳动关系证据,就只有按最低工资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