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灭巴蜀以前,川东巴地以平都(今重庆市
丰都县)、枳(今
重庆市涪陵区)、江州(今重庆市渝中区)、垫江(今重庆市
合川区)、阆中(今四川省阆中市)为都城,并形成以都城为中心的早期城市体系。川中和川西的蜀地,则以成都为中心,形成辐射于整个四川盆地及盆周边地区的城市网络。这两个城市体系,带动了整个巴蜀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并奠定了秦汉时期巴蜀地区城市体系进一步发展的基础。秦并巴蜀后,将巴、蜀分别置为巴郡和蜀郡,不久分巴、蜀置汉中郡,在巴、蜀、汉中三郡之下,共置41县,以便更好地实施行政、军事管理和经济开发。秦政府在蜀地实行社会改革,是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代替奴隶主土地所有制,是历史的进步,有利封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