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只需要预交起诉案件1/3的诉讼费,七十五万需要多少钱取决于诉讼费是多少。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支付令的优势和弊端
优势:
1、程序简洁。债权人只需向法院提交申请和证据,不需要开庭审判,由法院进行书面审查。
2、高效快速。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若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弊端:
1、支付令只适用于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如借款、欠款等案件,对其它案件不能适用;
2、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明确、合法,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或者虽然发出了支付令,但债务人提出实质性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支付令便失效;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如在30日内无法送达,则支付令失效。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