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出售,因为没有成功过户,结果导致无法出售,需赔偿定金,麻烦各位大神帮忙想办法??!

双方离婚,房子分配给女方,现在准备出售这个二手房,定金协议也签了。但是今天去过户,却过户不了,必须男方去签字(但是男方是肯定不会来签字的),因为离婚判决书最后的判决结论上没有写产权证的号码,但是之前却有用产权证和判决书贷过款,,另外房子也无法按时出售,定金协议中的乙方向我要定金赔偿,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才好?求求各位大神了!!

第1个回答  2014-01-28
你的程序不对,你应该首先凭法院判决书将男方名下的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不能过户那你要到法院去希望法院能出个涵或是证明,说明该判决书为生效判决书,且判决书上所说的房屋就是你准备过户的那套房屋,且列明房屋地址及房屋权证号!等拿到你名下的产权证后,凭房屋产权证及离婚证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如果对方要求定金赔偿,那么你要支付对方定金的2倍金额赔偿他。也即你原收的要退回,而且你要损失同等定金金额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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