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4方案房子的确权问题

我家的房子是94方案分的。当时我未成年,一个算两个。

现在我成年了,有了永久居住权但没有房子份额。我想确权。确定我那两份的份额。可以么?(我爸妈离婚了,我跟着我妈要出去,所以永久居住权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意义了,能要回自己的份额比较实际。)

有没有此类官司的先例?成功率大么? 请懂的朋友们给我支支招,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了,谢谢!!
以下是问题补充:

房产证上是我爸和我奶奶两个人的名字。 我妈妈是有1/4的产权。虽然当时我一个占两人的份额,但当时我未成年,所以没有份额,有永久居住权。 可我想要确定我那两份份额。可以么?

还是说不可以,只能有永久居住权?

这要看你在94年方案实施时(也就是实施前户口就在直到94方案实施时也在)是否户口在该房屋上,在的话按照上海市高院意见就是房屋共有人,对该房是享有共同所有权的.如果是方案实施后才户口进来就不能认定为共有人,所以只享有居住权.
此类官司很多的,所以上海高院才专门出了个审判指导意见,你可以根据以上解答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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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5
1、2000年买下的产权房应是分配给你父母的分配房吧。如果是这样,那么你说的这个分配房原来是单位分配给你父亲或母亲的,2000年房改你家把它就买下来了,这就是常说的房改房了。房改房原来是单位分配给你父亲或母亲的,所以无论是你父母谁的名字,它的产权都是归你的父母共有的,原则上初始登记时你是无共有权的。但你作为唯一的子女可与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起共同享有第一继承权。
2、当年单位分房子时按国家政策独生子女的多享受8个平方,这个政策不是给像你这样的独生子女的,而是作为对价奖励给独生子女的父母们,以鼓励他们不再生育第二胎的,所以你不享有该房屋的共有权的。
3、2000年你家在改房时,只要你父母同意,还是有机会作为共有人而把你的名字一并写入房产证的。那时政府部分不正规、后门多,只要房改时单位默认把你作为共有人连材料一起报房管局基本就能办成了,至多找个房管局的人打点一下就OK了。
4、现在就算你父母同意你共有,可房管局也不允许按第3条所说方法办了,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已不可随意更改了,你现在唯有以买受人或赠与的名义才可变更为你的名字。
第2个回答  2009-08-06
这要看你在94年方案实施时(也就是实施前户口就在直到94方案实施时也在)是否户口在该房屋上,在的话按照上海市高院意见就是房屋共有人,对该房是享有共同所有权的.如果是方案实施后才户口进来就不能认定为共有人,所以只享有居住权
第3个回答  2009-08-05
你没有说清楚:房产证所有人是谁? 这个房子应当是你父母的共有财产.离婚后,你母亲有分额; 你的永久居住权是谁给你的?
第4个回答  2009-08-15
根据我对上海高院有关解释的理解,当时你未成年,所以并不享有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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