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业务员,主要做招商的合同签了我的名字也加盖了公司的公章和法人章,会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吗

我是公司的业务员,和客户签订了合同,客户给了项目的加盟费,然后我们这边项目还有一些不完善,如果客户追究我要负法律责任吗,合同上盖了公司法人和公司的章,我也没有和这个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但是我拿了提成

作为公司业务员,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属于代理行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看签订合同中是否有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比如吃回扣。因此,只要正常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没有与客户串通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即使签订合同出现问题也由公司承担,不用自己负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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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6
作为公司业务员,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属于代理行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看你签订合同中是否有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比如吃回扣。。。。。
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就是说由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只要你正常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没有与客户串通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即使签订合同出现问题也由公司承担,你不用负法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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